官员设套陷害同事“找小姐”,双方都要查

12.11.2014  14:47

  找人摆饭局,热情邀请同事吃饭唱歌,在同事茫然入彀后,买通小姐偷拍视频,然后再向有关部门举报。这不是电影故事情节,而是南京浦口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规划建设部副部长董中璐的“杰作”。10日,南京市纪委监察局官微@钟山清风通报该市一起设套陷害案件,嫌疑人董中璐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11月11日中国新闻网)

  这起设局陷害同事拍摄“亲密照片”的事件终于有了处理结果,陷害同事的董中璐被移送到了司法机关,等待他的必然会是法律的严惩。但是,仔细想想这个句号画的并不完美。

  陷害别人,这样的人我们当然需要严格的处理,但是“被陷害”的也值得关注。正如小偷偷了腐败官员是一个道理,我们不能仅仅惩罚小偷,而放过了被小偷偷出的贪官。尽管有关部门在处理这类奇葩事件的时候,往往只想处理小偷,甚至是为了放过贪官,而不得不放过小偷。但是,在舆论的炙烤之下,还是有很多此类事件,让小偷和被偷出的贪官一起受到了处理。

  就这起事件来看,道理其实是同样的。我们在惩罚了这个陷害同事的不法人员之后,这个被陷害的同事,也就引起了公众很多的猜想:在被设局、被陷害的时候,这个同事是不是完全的很清白、很无辜?那些“亲密照片”里究竟是怎样的场景?

  其实,这件事情有很多质疑点。

  其一,设局的消费由谁买单?我们知道的是,设局陷害同事的人是国有企业的一位副部长,这也就意味着他有安排饭局的权力。那么在这场消费中,在肉山酒海之后是不是也开了变相的发票?如果不是公款买单,那么,这场消费中,是不是国企的官员借助手中的权力让业务单位安排的?而问题还在于,被陷害的这位国企干部参与了这样的酒场,违反不违反规定?

  其二,为何公然找小姐陪唱?笔者注意到被陷害的国企干部参与了吃喝,还参与了唱歌,还让小姐进行了陪唱。而按照整治四风的要求,党员干部是不能随便参与吃喝的,最为严格的规定则是党员干部不能涉足娱乐场所,不能涉足豪华会所,当然更不能去找小姐。国企属于这个范围,国企干部也属于这个范围。试问,被陷害的干部为啥跟着去吃喝,跟着去唱歌,跟着去找陪唱的小姐?

  其三,照片里究竟拍了什么?提出这样的问题,似乎显得我们很龌蹉,这不是不怀好意吗?其实,也不能这样说,在这起事件中,被陷害的“亲密照片”是最大的证据。据当事人交代,他们把这位被陷害的干部一个人留给了小姐,让小姐拍摄“亲密照片”。这就需要我们看看这张照片,在陷害的过程中,陷害人的人成功了吗?被陷害的人是不是也做了不该做的事情?

  惩罚了陷害人的,也要查查被陷害的。惩罚了拍照片的,更要查查被拍照片的。这些照片应该公布于众,只有这样才能消解公众的质疑。

  文/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