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食品监管由整治走向常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大整治攻坚战”要求,净化、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环境,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背街小巷和城乡食品安全整治推进会,分析近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部署背街小巷和城乡接合部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了多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惩违反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对促进食品安全形势的好转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当然,保障食品安全不能仅寄希望于“专项整治”,而应当将严格监管变为一种常态。
保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需走在前面。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拓展了监管范围,增大了行政处罚与问责力度,更加强调协调联动,加强部门间、区域间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这些细化、完善和增设的规定,直指地方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失职渎职行为,对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具有提纲挈领的重要作用。也只有从法律上细化、强化政府、监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追究消极无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法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才能促使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通过他们将约束和压力传导到食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推动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推进信息的全面公开。信息化是食品安全治理的重要手段,可以为监管工作带来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效率。在英国,食品标准署建有统一的食品卫生排名系统,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脑和手机随时查询全英50多万家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餐馆的卫生等级,从而精准辨别产品优劣,促进良性市场竞争;在德国,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可供消费者查询到每一枚鸡蛋、每一盒牛奶的“前世今生”,消费者保护与食品安全局还会将任何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的食品种类、原产地、销售渠道、危险性以及应采取的措施告知全国……距离这样完备的信息体系,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从其经验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越及时、具体,越有助于人们尽早采取措施,减少损失。不完整、选择性的信息披露容易成为市场失序的土壤。通过高效完备的信息平台及时公布食品企业许可、备案、抽查检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倒逼企业珍惜声誉并提升整个社会的食品质量监管水平,这样的思路无疑值得我们深思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