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谁服务谁普法”成为“七五”普法新风尚

30.08.2017  11:25

  □ 刘武俊


  众所皆知,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重视将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基础性工程,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就要努力做到全面普法和全程普法,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执法司法活动和公共法律服务有机结合,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活动和公共法律服务的过程之中。目前我国约有律师33万人、公证员1.3万人、人民调解员385.2万人(其中专职调解员54.7万人)、司法鉴定从业人员5.8万人,如此庞大的法律服务队伍堪称优质普法资源。“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孕育而生的。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5月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讲话中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既要着眼长远、打好基础、建好制度,又要立足当前、突出重点、扎实工作。”“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正是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既着眼长远打基础又立足当前抓重点的生动实践。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让国家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精准普法,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裁决,并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精神。随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理念已经逐渐深入人心。


  今年7月司法部部长张军在贵州调研期间进一步明确提出了“谁服务谁普法”的理念和要求。构建覆盖城乡各领域各群体的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总抓手,涉及律师、公证、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司法考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谁服务谁普法”是“谁执法谁普法”的延伸和拓展,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孕育而生的新模式和新经验,是实现全面普法和全程普法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公共法律服务与全民普法的深度融合,也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今年7月9日,司法部部长张军在贵州调研司法行政工作。在贵州省司法厅指挥中心,张军对该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司协同互联管理平台、移动办公平台以及监狱安防集成平台等给予充分肯定。“黔微普法”是省司法厅官方微信订阅号面向全国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平台,该平台由律师在线提供法律服务,一改以往“灌输式”的法治宣传为“交流互动”,增强了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即时性,实现普法工作的精准化。张军部长详细询问了“黔微普法”运行情况,指出这一创新做法很好,在“谁执法谁普法”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谁服务谁普法”的新内容。张军强调,法律服务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律师意识到自身的普法责任,会反过来促进律师更加自觉规范执业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正如张军部长所言,法律服务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法律服务和普法教育如影随形、相辅相成,融为一体。让普法更接地气,不再是空对空,而是面对实实在在的有服务需求的群体,真正实现点对点和面对面。这样的普法更亲民、更务实,更接地气。


  笔者曾和张军部长就“谁服务谁普法”话题有过一次深入的交流,张军部长畅谈了对“谁服务谁普法”的认识和展望。他认为,“谁服务谁普法”是“谁执法谁普法”的逻辑应有之意,没有完全单纯的普法,执法司法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承担着普法的职责。司法行政工作主要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都类似于解决社会纠纷的“医生”,要让陷入法律纠纷的“病人”了解诊疗意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讲解患病的缘由和症结所在,深入浅出地讲解预防和治疗的相关科学原理,而不是简单地开一纸处方了事。张军强调,现行律师法第二条对律师的职责定位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的角色功能不仅仅是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还要结合个案向当事人宣传法律知识,让当事人增强法律意识,吃一堑长一智,更好地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更重要的是,律师要通过面向当事人、旁听公众的普法,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从个案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进而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唯有将普法融入律师服务,才能更有效地履行好律师法定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职责,律师的法定职责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公证、司法鉴定也同样有普法的职责。每一件公证、司法鉴定背后都关涉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乃至生杀予夺,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必须依法提供客观公正的公证书和鉴定结论,对当事人非法的请求要坚决抵制,并要讲清危害后果。张军认为,“谁服务谁普法”更鲜明地体现在人民调解上,劳资、教育、证券、医疗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往往需要人民调解组织提供专业化的普法服务,向当事人有的放矢地解疑释惑,宣讲行业特色的法律法规知识。


  张军部长在访谈最后强调,“谁服务谁普法”是法律服务工作者自我提升服务价值的必然选择,唯有坚持“谁服务谁普法”,才能有效促进法律服务上档次,才能通过个案普法服务的点滴努力推动全社会法治思维、法治秩序和法治建设的进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一言一行都在润物细无声,倘若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都能成为普法者,那么普法效果必然非同寻常。“谁服务谁普法”既是法律服务队伍的自我加压,同时也是法律服务社会责任的彰显和宣示。


  “谁服务谁普法”,实际在努力做法治宣传教育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新时期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必须在普法的理论和制度层面不断推陈出新,而不能总是“新瓶装旧酒”,固步自封徘徊不前。“谁服务谁普法”,是普法领域的一场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加大了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普法服务供给,将普法与公共法律服务有效衔接和相互融合,让普法工作更富有针对性,更迎合群众的普法需求。“谁服务谁普法”,可以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服务资源与普法资源的兼容和互补,实现普法资源的有效配置。“谁服务谁普法”,体现了坚持需求导向、面向群众的原则。坚持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边服务边普法,实现点对点面对面式精准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是“谁执法谁普法”的逻辑应有之意,也是“谁执法谁普法”的延伸和拓展。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就是把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在执法的过程中进行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以生动直观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讲清楚,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裁决,也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精神。“谁执法谁普法”,就是要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哪个机关、哪个工作人员执法,客观就是哪个机关、哪个工作人员在普法;在哪里执法实际就在哪里普法;具体的执法方式就是具体的普法方式。“谁服务谁普法”,则将全民普法从执法司法实践延伸到更为广阔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推动了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从制度层面弥补了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普法短板,克服了法律服务和普法“两张皮”问题,求取了法律服务与普法的最大公约数。


  “谁服务谁普法”,就是要把法律服务的现场当做普法的课堂,让法律服务的过程真正成为生动的普法过程。普法工作从来就没有贴贴标语、喊喊口号这般简单肤浅,也不是刻板空洞的说教,而是要在方式方法和实际效果上下足功夫。以法律服务为例,法律服务的第一现场就是绝好的普法课堂,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人民调解员等要善于结合实际案例具体、耐心地向当事人解疑释惑,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原理,达到既息事宁人、解决纠纷,同时又维护权益、增强法治观念的多重目的,并且通过点滴努力逐步培育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风尚


  “谁服务谁普法”,是源自基层实践的活生生的创新经验,具有坚实而广泛的实践基础。实际上,“谁服务谁普法”不只是贵州的经验,不少省市也有类似的好做法。实践证明,在法律服务中融入普法的内容,往往能够取到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既然“谁服务谁普法”已经具备一定的基层实践基础,那么就适合在更大范围乃至全国推而广之。


  “谁服务谁普法”,兼容和彰显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和公益属性。“谁服务谁普法”、边服务边普法,既是社会责任,也是公共法律服务这种公益业态的公益行动。变外在的“要我做”为内心驱动的“我要做”,真正成为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集体意识和共同行动。


  全面推行“谁服务谁普法”, 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定制和开发法律服务的普法菜单。“谁服务谁普法”是精准普法的一种形式,有利于实现精准普法。所谓精准普法,就是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不同法律需求、不同普法区域,运用有效手段分类施策,实施精准研判、精准供给、精准评估的普法方式,从漫灌式转变为滴灌式,由集体餐变为自助餐,制定针对性的普法菜单,实现普法效果最大化。“谁服务谁普法”,针对群众的不同普法需求,推出相应的普法服务。让群众点菜、法律服务工作者做菜。“谁执法谁普法”模式推出了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国家机关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而“谁服务谁普法”模式则可推出更亲民的个性化普法菜单,这种个性化普法菜单也属于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范畴。


  全面推行“谁服务谁普法”,有必要充分发挥律协、公证协会等行业自治组织在实施“谁服务谁普法”中的作用,出台带有行业特色的“谁服务谁普法”行动纲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的带头示范作用,评选表彰一批“谁服务谁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期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领域涌现一批先进示范,带动“谁服务谁普法”走向常态化,成为“七五”普法的新气象,呈现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新局面。


  全面推行“谁服务谁普法”,有必要插上互联网的翅膀,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普法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高效便捷的普法平台。目前,司法部正在研究起草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基本想法是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建设定位,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等三大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微信这样的现代信息技术,让律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援助中心等实体法律服务机构入场作为服务提供主体,请优秀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在网络平台上以真实身份代表所在机构向群众提供咨询、解答等法律帮助。“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定位其实就体现了“谁服务谁普法”的理念,让老百姓不出家门就能解决法律难题,学到实用的法律知识,既节省费用,又便捷高效。


  “七五”普法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之中,2020年将是“七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之年。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同时,有必要积极探索和推广“谁服务谁普法”,使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当务之急是让所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意识到自身肩负的普法职责。让我们叫响“谁服务谁普法”口号、打造“谁服务谁普法”品牌、履行“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投入“谁服务谁普法”行动,让“谁服务谁普法”成为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共识和自觉行动,成为“七五”普法蔚为壮观的新风尚。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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