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自行车在城市里“大行其道”

29.07.2015  04:46

    日前兰州市发改委批复兰州市公用自行车租赁项目——自行车专用道试验段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这意味着城区道路自行车“无路可走”的尴尬局面或将破解。(相关报道见7月28日《兰州日报》一版)

    去年两会期间,兰州市人大代表黄一家就建议,兰州市应当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开辟自行车绿色专用车道,完善自行车路网设施,倡导低碳绿色出行。面对日益凸显的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问题,今年我市在交通规划中把自行车专用车道建设提上议程,这对于缓解交通压力,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建设生态环境友好城市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自行车不耗能、不排污,无噪声、占地小,十分符合低碳环保的理念,在城市拥挤的道路交通中还有机动灵活的特点。但近些年来,在城市的高速发展过程中,机动车道越建越宽,而自行车却渐渐被挤到了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著名环保人士梁从诫曾这样总结:“新建道路没有自行车专用车道;有些自行车道过窄;机动车行驶中占用自行车道;机动车尾气污染影响骑车人健康;机动车停车位占用自行车道;在自行车道设置公共汽车站,导致公交车出入时影响骑车人正常行驶,并造成交通隐患。”这说明,现在的公共道路上自行车处于弱势地位,这样又怎么能保证骑行者的基本权利呢?我们不能只是设置城市公共自行车,还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细致的配套措施,例如加设自行车道,保证自行车的路权,帮助自行车族重新树立上路的信心。

    建设自行车道,让各种车辆与行人各行其道。看起来是小事,实质上是是否尊重民众出行权利的大问题。在自行车仍然是民众重要出行工具的情境下,如果没有自行车道,实际上就是公众交通工具选择权被侵犯与有关部门工作不到位。建设部副部长曾多次倡导城市恢复自行车道,并引用国外城市的经验称:“不应只考虑改善30%有车族的生活,而是要为占人口70%的无车市民干些什么。”因此,这次兰州自行车专用道试验段的建设就是为了践行绿色出行迈出的有效一步。

    笔者认为,城市不仅要设立自行车道,还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细致的配套措施,保证自行车的路权。如,科学规划、科学管理,加大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解决自行车停放难题等,避免“自行车道好建,自行车路权难还”。另外,除了自行车道之外,还可以考虑把建设自行车棚纳入城市规划。自行车棚的建设看起来微不足道,却涉及千家万户。此外,自行车棚的建设还应与小区规划相结合,既能停车又可以美化环境。

    城市需要现代设施,更需要道路通畅;城市需要时尚繁华,也不拒绝淳朴自然。这种冷静、清醒、为民的好事值得我们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