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现代文明和传统习俗和谐共生

26.11.2015  05:40

    所谓传统习俗,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或从历史沿袭中巩固下来,具有稳定形态,已同民族情绪和社会心理密切结合的行为准则和社会风俗。中华文明作为古代四大文明中唯一未被历史湮灭的文明,传统习俗可谓是内容丰富、源远流长。但不可否认的是,任何习俗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随着社会变革的深入,这种局限性也越来越明显,暴露出两面性的特征:部分习俗在当代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助推作用,是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必须善加保护;另一些习俗对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阻碍作用,是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必须坚决摒弃。

    在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的时代背景下,因势利导,让传统习俗和现代文明在社会变革的大潮中和谐共生,对于推动社会变革、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没有传统习俗的民族,将失去其文化的本源,而拒绝接受现代文明的民族,也终将为历史所淘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也是一个传统文化较为深厚的国家,明治维新初期,被西方文明的发达震惊的日本改革派对本国传统习俗进行了“一刀切”式的改革,但随着改革的深入,阻力越来越大,甚至改革的主要推动者大久保利通本人也遭到了守旧派的刺杀。继任者陆奥光宗在总结大久保利通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对本国传统习俗和西方文明采取了兼容并蓄、和谐共生的态度。于是我们看到,明治维新中的日本在西洋文明高度发达的同时,本国的传统习俗也成为其民族文化的重要标识。在实行全方位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也要有这样的魄力,要让传统习俗与现代文明取长补短、和谐共生,在相互碰撞中擦出时代的火花。这样,传统习俗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生机与活力,而现代文明也才有最坚实的基础。

    同时,还要对某些传统习俗加强保护。传统习俗是民族文化的符号,其积极的一面对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重要的助推作用,是我们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有义务有责任让这些社会变迁的“化石”代代传承下去。随着社会变革的不断加快,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一些具有积极意义的传统习俗渐渐的淡出了人们的生活。对此类习俗,我们要加强保护工作,充分挖掘其文化价值和对当代改革发展有利的一面。保护和开发这些传统习俗,不但能对建设和谐社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还能获得较高的经济价值。例如陇南市近年来对传统乞巧文化的挖掘与开发,既保护了传统习俗的文化价值,丰富了当地人民的精神生活,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文化认同,也壮大了当地的文化旅游产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地群众的脱贫致富问题,实现了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的统一。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兰州也有众多的传统习俗,笔者建议,可以尝试将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开发纳入社会建设事业,放到社会发展的大局中综合考量,在突出保护的同时充分挖掘其文化效益和经济效益,让传统习俗为兰州的转型跨越发展增姿添彩。

    传统习俗是社会变迁的见证,现代文明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传统习俗与现代文明不是对立的,而是和谐共处的;不是矛盾的,而是和衷共济的。让传统习俗和现代文明在社会变革的大潮中去碰撞、去磨合,传统习俗才能释放出更加绚烂的色彩,现代文明也才能获得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