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成为一种文化与信仰
开展全民普法,把法律交给亿万人民群众,是人类法治发展史上的一大创举。今年是全民普法30周年,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普法宣传教育引领着社会全体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步步改变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江西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要求,“紧紧围绕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个关键,不断推进法治江西建设。”这为我们下一个五年普法教育指明了前进方向。
六个五年普法,悄然改变生活。从1985年开始到现在,江西省制定实施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一五”普法强调普及法律常识;“二五”普法强调普及专业法律法规;“三五”普法强调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四五”普法强调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五五”普法强调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六五”普法强调树立法治信仰,建设法治社会。从“一五”到“六五”,从法制宣传教育到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既包括对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宣传,也包括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活动的宣传,突出了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和法治行为的养成,突出了各层次多形式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30年的普法教育,正悄然改变着我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改变着执政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基本行为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
“法治”就像一颗富有生命力的种子,在千千万万个普法教育工作者“润物细无声”“春风化雨露”的辛勤耕耘下,被广泛播撒到赣鄱大地,孕育、开花、结果;法治已逐渐成为一种文化、一种信仰、一种价值,成为社会治理的常态。
坚持问题导向,培育法治素养。在充分肯定30年来普法教育工作成果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公民法律素养的整体状况与法治江西建设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如,有的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强,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滥用职权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群众“信权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访不信法”,遇事找熟人、走关系等现象仍较普遍;有的地方“工闹”“医闹”“拆迁闹剧”等情况尚未根本改变等等。这些问题和现象之所以存在,根子在于全社会法治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我们的普法宣传教育还有很多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强,特别是运用网络、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开展普法教育,还没有成为常态;“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尚未得到落实,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发挥还不明显,普法教育机制还不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还有差距,考核评价机制还不健全等等。要把普法教育作为法治江西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更加突出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更加突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养成,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致力增强全社会法治信仰,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推进普法教育,建设法治江西。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引领社会法治信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省委书记强卫指出,领导干部要做法治建设的示范者、引领者。要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举办“法治大讲堂”、聘请专家授课、开展“以案释法”巡回宣讲等,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常态化;要大力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运作机制,引导领导干部和政府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作者系江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普法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