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棚户区改造家庭早日圆梦

29.05.2015  04:45

    5月26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来到城关区,就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问题进行了实地调研,并现场解决项目发展遇到的各类难题。袁占亭强调,棚户区改造是事关民生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大问题,城关区要以棚户区改造为契机,积极想办法、多渠道解决难题,早日让老百姓享受到棚户区改造的发展成果,全力改善和提升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形象。(相关报道见5月27日《兰州日报》一版)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我市居民住房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仍比较困难,特别是不少城市棚户区房屋年久失修、面积狭小拥挤、配套设施陈旧且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突出、安全隐患大,与我市一大批新建成的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住宅小区相比形成较大反差。

    棚户区改造不仅是一项住房救助工程,更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在一步步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具体工作中践行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我市也出台了多项措施,以多措并举的方式进行城市棚户区改造,以期从根本上保障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利益。我市从2014年开始,启动了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工作,准备用4年时间进行攻坚,到2017年将完成居民的棚户区改造项目252个。

    棚户区改造首先得益的就是棚改家庭,这些项目实施后,棚改家庭的生活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客观上讲,棚户区改造依然面临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现实。但即使难度大,也要下决心深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因为这既是百姓的热切期盼,也是提升城市品质与活力的必经之路。

    做好棚户区改造这件好事,需要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强目标责任考核,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和措施,特别是要依法依规安置补偿,切实做到规划到位、资金到位、供地到位。要加强信息公开,引导社会舆论,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严禁企事业单位借棚户区改造政策建设福利性住房。对资金土地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地方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进行整改。对分配和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要继续想办法拓宽资金渠道,积极创新融资方,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努力加快改造进度。同时,要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尊重群众意愿,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推进棚户区改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获取更多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