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明规约的力量充分释放

13.10.2015  02:12

    当前,旅游已成为人们度假休闲的主要方式,显示着经济的增长对人们生活水平的有效拉动。然而,不少游客的行为却大煞风景:从游人过后环卫工人的沉重叹息到伤痕累累的文物建筑,从游人的“不走寻常路”到景区乱停乱放的车辆,从“中国式排队”的嘲讽到“中国式旅游”的戏谑,“花钱就有理”、“出门就放松”,一方面埋怨别人不文明,另一方面自己却坦然践踏文明的底线。

    建设文明兰州,我们无法忽视旅游中的这些大煞风景的不文明行为;推动文明旅游,还当做好文明规约、制度这篇文章。今天,在顶层设计日益完善之时,我们更要充分重视释放文明规约力量的现实紧迫性。

    文明建设,加强引导是主要途径。文明的意识来源于教育,这教育,不是文明口号的强制性灌输,而是着实有效的引导。有没有文明意识,并不是看一个人背熟了多少口号,而是要看实际行动。具体到文明旅游建设中,就是要营造良好的氛围,充分发挥先进模范和典型事迹的引领作用,引导每一位社会成员牢固树立文明的意识,让文明意识、文明规约、文明制度真真长到心坎儿上,并将这些规约和制度践行到日常的一言一行中去,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创建、处处彰显文明的良好氛围,久而久之,文明规约就会自觉融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文明建设,强化监管是有效手段。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行,文明规约亦是如此。2013年,北京市对屡禁不绝的行人违规闯红灯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于行人违规闯红灯的,一经发现,即行罚款,曾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在旅游文明建设中,我们也应当有这样的魄力,我们也应该开展这样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景区不文明行为监管和整治力度,对无视文明规约、直接挑战文明底线的严格处理,让挂在墙上的文明规约和制度成为实实在在的“紧箍咒”,久而久之,自然培养出纪律意识、文明意识,让各种不文明的行为退避三舍。同时,要加强旅游文明建设的地方性立法工作,将某些科学性、操作性强的文明规约上升至法律法规维度,有效弥补各类文明规约、制度强制性不足的弱点。

    文明建设,信用体系是重要助力。某些发达地区已开始探索将某些游客在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计入个人信用记录,并对其在公共服务中进行限制,开辟了旅游文明建设的新路径。就兰州而言,要进一步加强旅游文明信用体系建设,并将旅游文明信用体系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综合考量。具体来说,就是对个人在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坚决纳入旅游者不文明旅游记录,并实现与公安、海关、税务、边检、银行等信征机构的有效对接,在个人经营、生产、信贷、就业、甚至是出国出境管理审查等公共服务的享受中进行限制,强力推进文明建设。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可忽视文明旅游的建设。文明建设从来就不是在温室里进行的,而是要落实到实实在在的社会实践中,发挥引领社会进步的作用。当前的兰州,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难免会产生这样那样的浮躁之气,因此要更进一步释放文明规约的力量,去引导、去规范,让文明规约成为全体市民的最大公约数,方能使文明的种子在浩荡的社会变革中生根发芽,开出灿烂的文明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