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创新创业者无后顾之忧

20.10.2015  19:22

  为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市政府常务会日前研究通过《兰州市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基础上可离岗进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随着这一体制内的“禁锢”被打破,更多的创新因素和人才资源或将被大大激活。(相关报道见10月19日《兰州日报》一版)

  创新创业最主要的要素是人才。近年来,社会各界以及各级政府一直把青年群体,尤其是大学生群体看作创新创业的主流和中坚力量,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扶持。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缺少资金技术、缺乏实践经验和组织能力,其创业比较低并且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事实上,任何创新最终要落实在创业上,而“创业”更多讲求的是团队管理的专业化和技术化,由于不少年轻人在现代企业管理、资金运营、风险控制等方面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往往会造成创业理想很丰满,现实水平比较骨感的状况。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尤其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成果显著的科研在职人员和管理部门人员,不仅工作经验丰富,而且具备一定技术和资金优势,更加适合担当创新创业的主流和中坚力量。因此,在创新创业上升为经济双引擎的战略布局大背景下,各级政府应当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把双创重点有目的的向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倾斜,以更加优惠的政策、更加务实的举措,充分挖掘盘活现有人力资源,尤其是采取各种措施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各种创新创造源泉充分涌流、各类创新创业活力竞相迸发。这正是兰州出台政策支持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的首要目的。

  其次,实事求是的讲,当前机关事业单位人数较多,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比较突出,相关部门存在着“瘦身”、“增效”和转变职能的急迫需求。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创新创业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事业单位可让有技术、有能力、有意愿的员工利用自身优势去市场离岗创业,从而实现机关减员增效与干部创业的“双赢”局面。

  当然,如何创业都存在风险,真正创业成功的毕竟是一小部分人。现在创业的门槛已经非常高了,企业竞争压力也非常大,再加上优秀的科研人员在体制内待遇也不错,创业的风险和收益之间存在巨大的机会成本,这些都是阻碍体制内员工下海创业的因素。因此,要想促进体制内的人员有足够的动力和勇气走出去,还需要创造一定的保障条件,除了要给予创业环境支持,更重要的是允许他们在创业阶段有“后悔药”可吃,要允许创业者有不断“试错”的机会。从这个角度看,《兰州市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实施方案》的实施,无疑将极大的提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的信心,鼓舞更多人才走上创新创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