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休眠”楼堂馆所尽早回归群众

24.10.2014  15:32

  “不得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是国务院“约法三章”的重要内容,是新一届政府加强政风建设的重大举措。上有禁令,下有监督,许多地方叫停并查处了违规建设的楼堂馆所。不过在叫停之后,又该作何处理?新华社记者近日在全国多地调查发现,一些新建办公楼被长期空置,还有一些办公楼项目长时间停工“烂尾”。这些“休眠”的办公楼造成公共资产的巨大浪费,如何科学合理地处置,考验着当地政府执行中央政策的决心和能力。

  对于那些违法违纪官员,人们已经习惯称之为“问题官员”,那么对待这些违规违法建设的楼堂馆所,不妨就称之为“问题官衙”。这些“问题官衙”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中央禁令颁布之前,“带病开建”甚至已经建成的豪华“官衙”。这些办公楼多数面积超标或审批手续不全,迫于中央禁令和舆论压力停工或闲置。如安徽萧县新建的10余栋办公楼闲置两年,猫狗出入,几成放羊场;河南遂平县高约10层、并排5栋的“创业大厦”,实为借企业之名新建的政府办公楼,如今也已停建一年多,荒草丛生。另一类是对中央禁令置若罔闻,顶风修建的“问题官衙”。今年8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就通报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黑龙江宾县、湖北房县、湖南湘潭市、陕西米脂县等五起违规修建楼堂馆所问题。

  为何会有一批“问题官衙”停工乃至闲置浪费?除了一些地方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禁令,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存在侥幸心理,对新大楼“心有不舍”,希望“风头过后再启用”;还有一些则因确实存在用房困难,正在观望中央政策的长远走向,希望有机会“转正”。总之,宁可继续浪费着、烂尾着,也不愿转作他用。实际上,这种“避风头”心理并非没有先例,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称得上是“成功经验”。因为自1988年首个楼堂馆所“限建令”(《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以来,国家层面发布的政府性楼堂馆所管理文件超过10个,结果却是一些地方政府的楼堂馆所越建越漂亮、越建越豪华。对于这样反复和愈演愈烈的现实,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并将矛头直接对准了领导干部思想中的享乐主义、行为中的奢靡之风。这意味着,此次整治绝不是“一阵风”,也不会蜻蜓点水、心慈手软。

  这些“问题官衙”造成了巨大浪费,一方面是国有资产闲置浪费,另一方面是在建工程停工缺乏维护易损坏。同时,这也是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一次检验。所以说,“问题官衙”的处理迫在眉睫。该如何处理?中央在发布停建禁令时,已经说得非常明确,那就是“防止公共资金用于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把宝贵的资金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对于修建“问题官衙”的地方政府来说,不止要停建,更要想办法把这些建筑盘活起来,让其尽早回归群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才是对中央精神原原本本、实实在在的贯彻落实。在这方面,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借鉴。黑龙江省日前梳理出包括停建、停用的“楼堂馆所”在内的275处政府闲置资产和公共接待资源,这些都将用于开展养老服务项目。将“问题官衙”改造成养老机构,舆论近两年已经呼吁不少,无疑是极具社会共识的一种选择。

  无论是整治“问题官衙”,还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抑或加大反腐倡廉建设,目的都是为了转变干部作风,拉近干群党群关系。这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因此,对“问题官衙”的处理,也应紧紧围绕群众路线做文章,要将这些远离群众的“问题官衙”变成服务群众的“民生工程”。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接下来应该对各地“停工、僵持、闲置”的新建办公楼进行排查、统计、审核、处置,使其从“休眠”状态重回公众视野,并且推动其转用于民生事业。这样既可以避免浪费,也能断了一些地方政府想躲过风头再“卷土重来”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