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认真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

22.04.2015  19:23

根据中国残联和卫生部共同制定的《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办法》的要求,山丹县残联认真调查摸排,精心组织实施,安排50名符合条件的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了服药治疗,对10名重度精神病患者进行了积极的住院治疗。

在资助标准上,县残联对服药患者每人补助800元,对住院患者每人补助4000元。为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县残联严格项目申请、就诊、结算等程序。凡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精神病患者,经山丹县人民医院精神科确诊后,由村委会和社区推荐,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山丹县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申请表》,经乡镇残联审核符合条件后上报县残联审核,县残联批准后发放《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卡》,并予以项目救助。对于行动不便的患者,由县人民医院精神科确定专人定期上门服务。对因各种原因中止定期领取药品的患者,县医院精神科应及时通报县残联,及时调整救助对象。在资金结算上,县人民医院精神科负责将患者每次检查和用药的种类、剂量、费用记入患者本人的“医疗救助卡”。县残联负责认真审核县人民医院提供的结算凭据和患者的领药记录,确认无误后及时向县人民医院拨付服药救助资金。目前,县残联已拨付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10万元,受服药和医疗救助的贫困精神病患者的显好率达85%。

来源:山丹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