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加强警车管理 严禁违规调派警车开道交通管制

26.06.2015  10:39

  原标题:我省加强警车管理执行紧急任务时一般不使用警报器

  严禁违规调派警车开道交通管制

   中国甘肃网6月26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首席记者 葛强)为有效杜绝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和城市管理、路政运政、保安押运等制式车辆违规安装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肇事现象,6月24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警车和警报器标志灯具管理使用及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严禁违规安装使用警车专用标志灯具

  据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规定分别安装专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警车标志灯具光色应为红色或红、蓝双色,警报器音调为紧急调频、双音转换、空气号、国宾开道、手控调频五种音调;消防车标志灯具光色应为红色,警报器音调为连续调频调;救护车标志灯具光色应为蓝色,警报器音调为慢速双音转换调;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光色应为黄色,警报器音调为单音断鸣调。同时,严禁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违规安装使用警车专用标志灯具和警报器。除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准安装、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及其他扩音、爆闪等发音、发光装置。公路运政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警示灯。救护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车、保安押运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全省统一的外观制式和专用标识。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一般不使用警报器,只使用标志灯具,遇交通受阻时,可以断续使用警报器。

  严禁违规调派警车开道

  按照规定,对非警卫对象、非等级会议和活动一律不得调用、派遣警车开道,一律不得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各级各部门在接待上级领导考察调研、外出活动中,严禁违规使用警车开道。因接待重要外宾和有特殊要求确需调派警车开道的,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本着不扰民、少扰民的原则,安排警车开道,执行任务过程中不得清道封路、清场闭馆。

  警车交通违法应录入交通违法信息系统

  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交通管理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对警车及其他制式车辆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警车和其他制式车辆有以上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应当录入交通违法信息系统,按规定予以处罚,并将违法情况抄告至车辆所属单位。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对查纠的违规使用警车问题,移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