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喷毒拆迁”引发乡村溃败
在山东聊城经济开发区蒋官屯街道办固均店村,近一周来已有十余位村民三次遭人为毒气攻击。据开发区警方称,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锁定,系该村村民,四新河防汛筑堤施工方陈召全。据其初步交代,喷洒的是防狼喷雾剂,主要原因是伤者阻碍其施工。当地村民称,蒋官屯街道办存在扣留征地补偿款和违法征地等问题。(6月26日《新京报》)
在媒体的报道中,事件的大致经过不难还原。一部分村民因未拿到完整的土地安置费,一面向上级部门举报,一面阻止施工方施工。继而,作为同一村村民的施工承包方向前者进行多次“喷毒”。征地拆迁中的类似悲剧,实在难言陌生,不过这起事件中,抛却其他的利益纠葛,喷毒者——村民,这一细节,无疑更让人唏嘘。
在某种程度上,两方的行动都是为了维系自身的利益。一方想及时拿到自己的土地安置费,一方想顺利施工。但问题却恰恰出现在征地的程序问题上,两方只是被动的展开“博弈”。这背后的问题不言自明:因征地事件的程序问题,所催生的利益分化,不仅容易导致征地村民与开发商的矛盾,甚至还将影响与扭曲原本乡土社会中,村民与村民之间靠土地得以维系的共同利益纽带,使得他们之间也被迫卷入程序失序带来的矛盾之中,直接作用于乡村的溃败。
这种利益的分化,往往伴随着某种外力的激发。不难想象,如果不是有某种更大的沉默或纵容,同为一村村民的施工方断不至于拿着事先准备的“防狼喷雾剂”闯入村民家中,实施光明正大的伤害。且这些被袭击的村民,一部分曾参与过对于违规征地的举报,背后是否有着默许甚至指使,需要彻查。而对于此类明显触犯法律的行为,被害者在第一次喷毒事件后即报警,但直到第三次,当地警方才出面调查。警力为何会出现如此令人诧异的“迟缓”?太多的案例证明,这或许就是某种默许力量的一种。
迟迟不能到位的安置费,却被告知是用于区财政局下属公司用作理财项目,而初衷是“可以每年为村民发放利息,又能防止村民好吃懒做”。如果说在经得村民的同意之后,这样的安排也未尝不可。但私自做主,无疑是直接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且面目可疑。且不说,国土部于2010年就明文规定,征地方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问题。更该厘清的常识是,担心拿到征地款的村民好吃懒做的“父母心态”,在根源上是仍未把村民视为完整的权利主体。而这一认知偏差,不妨说是目前基层治理矛盾突出的一个症结所在。
“喷毒”得以发生,只是某些外力与程序偏差作用下的被动结果,更不是乡村溃败的全部。当地村民在上级部门查阅到一份征地的《放弃听证证明》,尽管有当地村主任的签名与公章,但村民与村干部都不知情。如果村民所言属实,此声明则很可能系伪造。可见,作为街道的基层管理部门,明知征地需听证,但却利用伪造声明的方式突破这一程序规定。在村民看来,这一“作假”绝非只是一道程序的伪造这么简单,“被出卖”的感受,造成对村民与基层管理部门之间信任的撕裂,才是最值得警惕之处。
工业化与城镇化的浪潮,将原本寂静的乡土社会裹挟到全新的秩序之下。然而,当这一过程中的失序与利益分化加剧,受到变革的并不只是原本的乡村风貌,更是对原本靠土地维系的乡土伦理的扭曲。在这个意义上,发生在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喷毒”,其实是对转型期的乡村社会亟待重建秩序的一记警钟。而这样的重建,恰恰要从规范改变这一切的“外力”开始——比如,在征地拆迁中,真正将每一个村民视为完整的权利主体,让他们成为乡村重建的参与者,而非被动的“配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