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钓鱼已违法,逼“鱼”再去“钓鱼”更无耻

10.09.2014  17:23

  原标题:对钓鱼执法说不的,不能只是孕妇

    作者:董碧辉

  近日,一则《南宁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黑幕》的帖子在网上热转。该发帖人称,自己被当地警方“钓鱼”信用卡“套现”后,以“送去坐牢”相威胁,逼她再钓“下家”。最后不得已向警方缴纳了近2万元罚款,却没有得到任何收据。发帖人名叫吴良彩,是一名身怀六甲的29岁孕妇。在实名举报涉嫌钓鱼执法的警察后,她被立案成为犯罪嫌疑人,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执法是严肃、神圣的,可加上了钓鱼两个字后,执法就丧失正当性,变成了违法。想想看,身为执法人员,以自己为诱饵,潜伏在旁,诱导你去违法,然后亮出身份,要求你缴纳罚款,这能让人心服吗?钓鱼执法之恶,恶在不择手段的钓到目标后,目的不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威严,而是以法律为工具,想方设法为自己创收,为个人牟利,从这个目的出发,这类违法事件自然是越多越好,越多带来的利益就越大。所以这样的执法根本就是站在法律的对立面。钓鱼钓鱼,钓不到鱼才懊恼,钓到了才开心。

  而在广西南宁的这起钓孕妇事件中,我们还看到了更大的恶。以往的钓鱼执法事件中,一般钓到违法者也就到此为止了,收罚款放人,钓鱼者喜笑颜开,被钓者满腹怨气,可是永新派出所将被钓到的孕妇关了一夜后,因为吴良彩一下子凑不到巨额罚款,竟然威胁孕妇再去钓鱼。至于被迫去钓鱼的孕妇要承担多大的心理压力,丝毫不管。吴良彩说,她至今还记得自己听到这个“建议”时内心的震撼:作为警察,他们不知道这样做的严重后果吗?万一“被钓鱼”的人心存记恨,将会引起怎样的连串报复!法律的底线被践踏,人性的底线被突破,为了自己的贪婪丧心病狂到了如此地步。

  被当鱼钓和其后又被迫去钓鱼的孕妇站了出来,实名举报。一个普通的市民都能看到这样做是不妥的,是与执法精神格格不入甚至背道而驰的,难道那些警察就意识不到?只是利欲熏心之后,他们手中的权力已经由公器沦为私器。罚款没有收据,钓出来的罪证成了威胁那些被钓者沉默的把柄,不站出来举报没事,一站出来举报马上变成犯罪嫌疑人,如此种种,视法律程序为无物,法律在他们手中成了可以肆意揉捏的面团,这样的事多了,只会带来民众和执法者之间的情绪对立,给全体执法人员抹黑,给法律抹黑。

  对钓鱼执法说不的,不能光是一个身逢其害的孕妇了。(董碧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