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招录将仅可由省级实施 边远基层可降学历要求

25.01.2016  10:32

  今后地方警察招录,将统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统一进行,市县两级不能自行招警。这是记者从昨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获悉的。

  《意见》明确要求,力争用3—5年的时间,基本形成分类清晰、权责明确、内容科学、程序规范、配套完备、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警察招录政策制度体系。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招警权限看,此次改革实现了从分级组织到规范统一的转变,《意见》要求招警应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市、县两级不得自行招警,有利于进一步严把公安机关“进人”关,提高招警工作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据了解,省级统一招警既可纳入“四级联考”,也可专门组织。

  据了解,健全警察招录机制,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3部门要求坚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年度招警计划、工作方案、招考公告以及招录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告国家公务员局和公安部。铁路、交通、民航、森林、海关等警察招录工作参照本意见执行。

  《意见》还明确,根据公安工作对警察身体条件和身体素质的特殊要求,进一步完善警察录用体检和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明确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条件、程序等要求,可以适当调整体检和体能测评环节在招警工作中的顺序。体检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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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招警

   执法职位主招公安院校学生

  根据《意见》,今后将实行双轨招警机制,提高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比例,从源头上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将按照警察分类管理的要求,划分招考职位类别,合理设置报考资格条件,改进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增强招警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意见》提出,综合管理职位一般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执法勤务职位以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为主,也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警务技术职位可以面向社会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据介绍,三大职位类别,也将分别采取不同的考试内容和测评方式手段,确保新录用人员能够更好地适应不同职位要求。

   组织考试

   专业强职位可增加技能测试

  据了解,《意见》提出,招警考试将分为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和面试,所有职位均需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执法勤务职位还应进行专业笔试。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增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考官小组应有一定比例的公安机关考官。考官选派、组成及面试顺序,随机抽签产生。

  此外,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恐怖等对政治素质有特殊要求的职位,考察工作可予以前置。有条件的地方在招警时,可结合实际开展心理素质测评试点,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

   特殊岗位

   边远基层招警可降学历要求

  《意见》提出,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恐等重点涉密要害职位的招考,可在一定范围内通过组织推荐、严格考察的方式确定,也可以从高中毕业生中定向招录培养。公安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模子女和四级以上因公伤残的公安英模子女报考警察职位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应给予适当照顾。

  艰苦边远和反恐维稳任务繁重地区招录基层警察,可以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限定报考人员户籍,放宽招考专业限制,不限工作年限和经历,合理确定开考比例,限定最低服务年限等措施。

  (记者 袁国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