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拆迁:制约棚户区改造的瓶颈

24.07.2014  15:51

  “城市棚户区改造难度持续加大,拆迁问题成为制约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瓶颈’。”不久前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汇报会上,记者在会议现场统计,来自全省14个市州的城建局负责人发言时,9位认为拆迁已经成为制约城市棚户区改造的难题。

  截至6月20日,全省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14.33万套、开工率为75.9%,基本建成3万套。作为我省重要的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进度历来颇受关注。此前,改造资金缺口是制约保障房建设进度的最主要因素,但随着我省旧城区改造力度的不断加大,拆迁难则成为制约棚户区改造建设进度的共性问题。

  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人表示,由于拆迁安置成本较高,拆迁动员难度非常大。武威市城建局负责人则说,拆迁户普遍要求较高,个别拆迁户借拆迁之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对拆迁期望值过高。拆迁区域中不乏特困家庭,拆迁前,他们挤在平房或者自己搭建的临时设施内基本能够满足住房需求,拆迁后住房条件虽然改善,但无法满足几代人同时居住的问题,这也是拆迁难的客观现实。根据酒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摸底调查显示,部分群众对棚户区改造存在认识误区,对房屋拆迁补偿期望值偏高。市场化运作原本能够缓解拆迁难,但部分城建局负责人坦言,由于拆迁成本高,施工成本逐年增加,棚户区回迁户多,开发商利润进一步被挤压,导致积极性不高。

  如何破解难题?有人发言,对于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类型应该给予充分灵活性,因地制宜,按照拆迁房屋的性质和产权建设住房,从而便于拆迁的顺利实施,更可以化解矛盾。也有人认为,针对拆迁安置难等问题,应该进一步明确棚户区改造涉及城中村、城中村土地性质变更、拆迁安置补偿等具体政策,以加快改造前期工作,同时针对改造对象收入状况、诉求和承受能力,制定差异化补助政策,适当提高困难群众补偿标准。

  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拆迁难,固然有少数拆迁户对补偿标准期望值过高等客观原因,但住建部门也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式。他说:“各地要严格落实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资质高、能力强、市场认可度高的开发商进行保障房开发建设,对开发建设社会效益显著、老百姓赞誉度高的开发商,在商用住房开发建设项目上可以优先考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阳光操作的原则,将保障房建设的政策、标准和程序,向拆迁居民进行公开公布,对拆迁、建设、安置等重要环节实行公示,并及时公布拆迁安置方案和补偿标准,依法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拆迁户可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