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指标 科学分工 共同捍卫“兰州蓝”---《兰州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解读

26.04.2016  20:42

  市政府日前印发的《兰州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今年我市防控污染的8项主要措施,并提出月度、年度排名均退出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达到254天以上的目标。

  六大防控目标——

  1.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城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达到254天以上。

  2.大气污染物浓度控制指标:

  ●PM10年均浓度控制值控制在114μg/m3以下,较基准年(即2013年年均值  153μg/m3)下降25.5%以上,较2015年年均值(120μg/m3)下降5%以上。

  ●PM2.5年均浓度控制值控制在50μg/m3以下,较基准年(即2013年年均值67μg/m3)下降25.4%以上,较2015年年均值(52μg/m3)下降3.9%以上。

  ●NO2年均浓度力争出现下降拐点,即控制在50μg/m3以下。

  ●SO2、O3和CO等项污染物浓度值达标。

  3.力争不发生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以上污染天气。

  4.月度和年度排名退出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

  5.2016年远郊三县一区降尘量均控制在14吨/平方千米·年之内。

  6.群众能见到更多的蓝天白云,呼吸到更多的新鲜空气,整个城市变得更加宜居、宜业、宜游。

  八项具体措施——

  地方立法

  开展《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修订的前期调研工作。完成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近年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取得的成效,对行之有效的治污措施进行细化和深化,对成效不明显的措施进行分析和修正,高起点编制扬尘管控、尾气防治、工业监管、燃煤管控、网格监管、预警调度、绩效奖惩、督查问效等8项管控标准。制定《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评价及奖惩暂行办法》。

  工业减排

  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投资5.6亿元实施7个治理项目和4个管理项目;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西固热电厂投资1.2亿元实施3个治理项目和2个管理项目;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投资1亿元实施3个治理项目和1个管理项目;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恢复生产前对二期265平方米烧结机脱硫治理项目进行补充监测,并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等;中国铝业连城分公司投资1886.71万元,12月31日前完成200kA炭素煅烧回转窑烟气脱硫改造项目,主要建设一套脱硫系统。

  7月1日前全市181家砖瓦企业实施环保设施提标改造并达到国家排放限值要求。以石化、化工、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服装干洗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全市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运行情况开展年检,中石油、中石化所属加油站于12月31日前对油气回收系统加装回收计量装置。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西固污水处理厂、雁儿湾污水处理厂等3家污水处理厂恶臭。全面禁止室外露天喷涂作业。

  燃煤减量

  市区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620万吨之内,其中近郊四区大型耗煤企业年用煤量控制在590万吨以内,近郊四区民用煤炭产品年使用量控制在30万吨以内。投资1.3亿元,12月31日前完成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西固热电厂工业余热利用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和环保竣工验收。所有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推行“分户计量、按热收费”模式。

  各县区划定和发布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城市建成区内露天烧烤(餐饮)单位全面开展“进店销烟”行动,集中露天烧烤(餐饮)区域摊点强制性要求配套安装和稳定运行油烟净化设施。

  近郊四区及红古区平安镇、永登县树屏镇、榆中县和平镇、来紫堡乡及皋兰县九和镇、忠和镇和高新区定远镇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和销售原煤散烧锅炉;城区热电联产企业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区域不再审批一切新、改、扩建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壁挂炉等其他形式热源等。对城区内老旧未集中供暖楼院再摸排,优先就近纳入集中供热管网。10月31日前消除市区建成区内具备条件的、未列入“棚户区”改造及拆迁的老旧未集中供暖楼院。实施居民生活小煤炉“拔烟囱”专项行动,12月底前近郊四区完成11891户改造任务。6月30日前完成市域内22家42台203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以及48家95台1228蒸吨燃煤锅炉的拆、并、改。

  扬尘管控

  施工工地凡未实现6个100%擅自施工的,发现一次在处罚的同时责令限期停工一周整顿,发现两次在处罚的同时责令限期停工一个月整顿,发现三次在处罚的同时责令限期停工三个月整顿。启动推行全市建筑施工扬尘保证金制度。安装100套施工工地智能在线监控设施。主城区及周边不再新启动实施削山造地及类似工程。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冬防期间停止土方作业。

  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编号准入和GPS定位、加装限速器管制等措施。5月30日前四区政府建成1—2个规范的渣土倾倒场,用于本区渣土储存,渣土不得跨区拉运和倾倒。严控道路扬尘污染,按照“夏天无积水、冬天不结冰、常年保湿不起尘”的原则,科学规范城区道路洒水,对主次干道实行全天候保洁。三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4℃以下低温天气停止洒水。市区破损路面要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修复,道路开挖应分段错时封闭施工,前一次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道路原貌,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全面疏通城市建成区内主次干道下水,实现雨污分流,防止雨后排水不畅造成道路淤泥。

  沙尘天气影响兰州市之前8小时内启动应急预案,提早做好工地停工洒水、物料覆盖等响应准备;沙尘天气结束之后第二日市区开展全民保洁活动;近郊四区每周五下午开展全民保洁活动。对未落实或未有效落实抑尘防尘措施的施工单位,采取挂牌、处罚、曝光、列入兰州城市建设单位“黑名单”等强硬措施,迫使施工单位形成“施工即防尘”的自觉行为。

  机动车尾气治理

  全面落实城市建成区黄标车和无标车禁行制度以及重型机动车绕行政策,对违规车辆严查严处。监督检查营运性机动船污染防治情况。对黄河干流营运性船只进行检查,禁止使用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制定“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全年完成10000辆以上黄标车、老旧车辆淘汰报废工作。7月1日起,外地新转入机动车须符合第五阶段汽、柴油车排放标准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车、重型柴油车,须符合第五阶段汽、柴油车排放标准要求。市区内各类在用施工机械一律实行国Ⅲ标准和备案准入制度。凡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施工机械一律不准进入市区营运。

  落实免征车辆购置税、增加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等财税政策,研究制定减免过路过桥费、免费停车等鼓励政策,推广国家允许名录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年内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不低于2000辆。督促中石油兰石化分公司炼油设施升级改造,今年底前全市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等。

  此外,对有条件的街巷实行单向行驶,对金昌路、西津路等重点路段实行车辆分流,减少机动车怠速行驶现象。制定城市建成区内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年度实施计划,年内实现城市建成区全覆盖。组织实施城市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建设。按规划要求,逐步开展城市建成区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建设。

  调整产业结构

  城市主城区不再布局新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冶炼、水泥、平板玻璃、铸造及原煤散烧锅炉等高污染项目。并利用新技术、新手段,采取调、搬、关、清、治等措施,对现役源开展综合治理和管控,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总量。

  落后产能淘汰要做到收回证照、断水断电、废毁主体生产设备和厂房、清除原料、无复产能力;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实行“一票否决”,暂停对该县区中央和省市环保专项资金的安排,并暂停该县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核准、审批和备案。

  生态增容

  实施森林抚育工程1.5万亩,完成生态景观提升改造2000亩。坚守城市“绿线”,着力增加公共绿地,探索实施楼体绿化,保护居民小区绿地不被侵占。实施农村造林绿化10万亩,重点推进40个小康村生态绿化。开展黄河兰州段湿地修复和东段生态治理,实施西起雁滩黄河大桥、东至雁儿湾污水处理厂区域内的征拆工作,启动湿地修复、公园广场、创意长廊、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任务。

  铁腕监管

  环境违法即查即办,环境犯罪依法入刑,企业违法公开曝光;落实浓度和总量双达标,市区内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口全部实行在线监控和插卡排污。明确人、权、责,明确监管范围及日常管理标准,明确奖惩措施,落实网格长、网格员、巡查员、监督员“一长三员”制度,实行网格长专职化,实现城市管理网格全覆盖、巡查全天候、调度数字化和应用多元化,做到监管内容全方位、管理范围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