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15—2016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解读

20.09.2015  11:01

  原标题:力保年度优良天气250天以上

   中国甘肃网9月20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9月19日,记者从全市城市建设管理攻坚行动暨2015—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兰州市已出台《2015-2016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针对兰州市冬季大气污染特点,实施有时段、有重点地管控各类污染源,确保通过实施冬防特别管控措施,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达到68.5%(250天)以上,不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中度以上污染天气;城区PM10、PM2.5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120μg/m3、58μg/m3之内;月度排名及年度总排名稳定退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行列,让广大市民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呼吸更加洁净的空气、享受更多的“环境红利”。

  重点管控区域划定

  根据方案,兰州市将2015年9月20日至2016年3月31日定为冬季大气污染重点防治时段,为期223天。重点管控区域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及高新区定远镇和连搭乡、红古区平安镇、永登县树屏镇、榆中县和平镇和来紫堡镇、皋兰县忠和镇和九合镇,其他区域实行全面管控。重点管控对象为工业、扬尘、机动车尾气、燃煤和枯枝落叶及垃圾焚烧等四大类污染源,主要分三阶段实施,即动员实施、严防严控、严控外来沙尘。

  每周五组织开展全民大扫除

  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等,彻底清除道路护栏和道牙石周边泥土,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对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拉运,对辖区内的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即各类施工场所未按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即实行停工整顿。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停止市区拆迁项目审批作业(重大民生项目除外)。采取智能化监管措施严管工地扬尘,在点位周边、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土方施工期在7个月以上施工工地,在其主要进出口及上下风向安装在线视频监控及PM10、TSP检测设施,实行全方位、定量化监控。

  对进入城区的煤炭进行24小时检查

  9月30日前完成城区及周边洁净型煤和无烟煤配送二级网点的清查,在城区出入口设置卡口对进入城区的煤炭进行24小时检查,非专营煤炭市场运煤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城区。巩固扩大煤炭监管范围,在将城市周边的高新区连搭乡和定远镇、榆中县和平镇和来紫堡镇、皋兰县忠和镇和九合镇、永登县树屏镇等7个乡镇纳入城区煤炭管理范围的基础上,全面推广使用引燃煤,全面禁售劣质型煤、有烟煤和半烟煤。

  重点排查“十五小、新五小”企业

  9月30日前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以及证照不全、非法生产的小作坊以及地下加工企业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整治区域为黄羊头、青白石、咸水沟、雁滩、大砂坪、和平、定远、忠和等;9月30日前完成西固区石化、化工企业(包括兰石化中厂)的集中整治和全市16家铁合金企业的集中整治,凡逾期未完成深度治理的一律停产治理;完成13个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

  10月20日前完成城区22万平方米未供暖楼院集中供暖改造

  完成餐饮业污染综合整治及茶浴炉取缔,主城区实现经营性燃煤立式茶浴炉“清零”;12月底前完成城区三大电厂及兰石化、榆钢等15项家重点工业治理项目;年内实现北车兰州机车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基本完成兰通、新兰药等20个项目出城入园;10月底前完成城区建成区及周边铸造等热加工类高排放企业出城入园;10月20日前完成城区22万平方米未供暖楼院集中供暖改造任务。

  重污染企业停产减污

  重污染企业停产减污。市环保局牵头,与重点大气排污单位签订“冬防”承诺书,督促各重点企业就“冬防”期间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确保达标排放、控制煤质煤量、环保预警时减产减排等事项进行公开承诺。各县区政府负责,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对市属及市属以下污染排放强度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小型工业企业或其部分生产设施实施停产,同时每周对停产企业进行跟踪督查和暗访检查,防止企业违规复产。同时,遇大气重污染天气等需启动应急预案时,根据预警等级,对部分企业及生产设施实行限产限排措施。

  应急状态下对市区三大电厂和兰石化实行临时“五限”措施

  10月15日起对三大电厂、兰石化等实行驻厂监管、不定时抽查、在线监控、随机检测等监管措施。同时,在应急状态下对市区三大电厂和兰石化实行临时紧急限负荷、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限总量的“五限”措施,并在源头控制煤质。三大电厂等一律采取铁路运输和两大煤炭专营市场补给方式解决,禁止汽车运送工业动力煤,确保三大电厂“冬防”期间使用优质工业动力煤,在深度治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压减燃煤电厂冬季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加强兰石化公司石化产品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预警监测,一旦发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异常,立即通知兰石化公司减产查源。

  10月15日前对城区所有破损路面进行维修

  市建设局负责督促道路开挖等市政工程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凡未落实的一律停工整顿,同时将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治理措施不力且屡罚屡犯的建设方列入施工“黑名单”,取消其兰州市施工单位施工资格。同时于10月15日前对城区所有破损路面进行维修,对市区内所有已完工的开挖路面全部回填铺油,对破损路面及路缘石进行整修和重新铺设,减少道路扬尘。

  市区内各类市场推广使用电炉采暖

  由近郊四区政府负责,发挥网格化管控职能,全面监控网格覆盖范围内扬尘、燃煤、垃圾焚烧、餐饮污染等低空大气污染源。城乡接合部及棚户区、城中村等区域全面推行集中点火、分散取火,配送引燃煤和洁净型煤;市区内各类市场推广使用电炉采暖,对确需使用小火炉取暖的一律统一配送引燃煤和洁净型煤或无烟煤,不得使用劣质煤炭;严查露天烧烤,所有流动烧烤摊点必须入店或集中经营,室内烧烤需配备油烟净化设施;严控焚烧垃圾及面源污染,全面落实农作物秸秆和荒草禁烧制度,落实网格包抓机制,实行严防严控,遏制“污染围城”现象。

  24小时禁止大型货车农用车在城区行驶

  在城区19个出入口设置卡口,拦堵过境大型货运机动车,查处尾气超标车辆,24小时禁止大型货运机动车、农用车在城区行驶,严禁除特种车辆以外的“黄标车”在主城区行驶;启动市区主要进城路段固定式机动车尾气激光/红外遥感检测系统建设,对进入城区的机动车尾气进行实时检测;推行和提倡绿色出行、公交出行及“无车日”活动。

  沙尘天气城区所有土方作业一律紧急停工

  重点加大扬尘污染防控力度,冬春季外来沙尘天气适时启动沙尘天气应急预案,城区所有土方作业一律紧急停工,工地内裸地、土堆等物料全部覆盖,工地内部不间断洒水抑尘;在气温允许的情况下,近郊四区环卫部门洒水车辆全部上路洒水增湿,沙尘结束后立即组织吸尘保洁车辆上路吸尘,减轻外来沙尘与本地扬尘叠加污染。

  对连续3周排名倒数第一且综合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不降反升的区进行问责

  《方案》还对完善工作机制及强化监督考核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方案》要求,指挥部办公室每日公布四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按照综合指数每周对四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和公布,对连续3周排名倒数第一且综合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不降反升的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