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解读(十)---首次提出了创建文明城市负面清单

23.11.2015  10:57

  新版《测评体系》的一大亮点是设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设置了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打击假冒伪劣、生产生活安全及搞“一阵风”、“运动式”创建,突击迎检、扰民劳民等10个领域、30个项目的负面清单。其中,“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影响恶劣的黄毒赌案件”等13个项目属于“一票否决”,这就无形中加大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难度。对出现负面清单所列问题的城市,采取扣罚测评分数、限期整改、停止提名城市资格、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1年、取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5种惩戒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