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事项 开展优化窗口服务整治行动

22.01.2015  12:08

  解决群众办事不清楚的问题。同时,认真落实“123工作法”,即群众到服务窗口办事,第一次能办理的及时办理;如因资料不全等原因不能办理,必须列出服务清单,第二次全部办结;如因特殊原因第二次还未办结,第三次由相关工作人员上门为群众主动办理。解决群众办事多跑路的问题。

  在规范服务方面,市人社局在局属窗口单位实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统一着装或挂牌服务)、亮明承诺、亮明标准。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要求,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信息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懒惰散漫现象。坚持以人为本,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服务语言规范,表达清晰准确,语气亲切温和,严格禁止服务忌语,在全体窗口工作人员中大力倡导文明礼仪之风,提倡人人多一份主动、多一份热情、多一份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