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白文晖: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着力推进依法行政

28.05.2014  10:12

  原标题: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着力推进依法行政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白文晖就第四轮全省持证执法工作基本情况问答

  从2013年10月起,我省政府系统开始了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为何要开展持证执法工作?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什么重要意义?日前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白文晖就第四轮全省持证执法工作基本情况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答。

  白文晖:党的十八大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将“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强调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为落实中央的部署,就推进“法治甘肃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安排。行政执法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是政府依法行政最直接的体现,关乎政府的形象。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多与执法不规范有关。虽然我们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存在的问题仍不少,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不到及时救济;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要解决这些问题,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而规范执法行为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持证执法又是规范执法行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全省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进行梳理,依法确认执法机关的主体资格;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依法确认资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问:我省在持证执法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和经验?

  答:我省从1998年开始实行持证执法制度,迄今已16年。这些年,经过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不懈努力,总结探索,抓落实,搞创新,行政执法体制逐步理顺,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依法行政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主体资格。通过审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并予以颁发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向社会公布,初步解决了长期以来行政执法主体混乱的状况,理顺了行政执法职能分工,有效遏制了乱执法、重复执法和多头执法等现象。二是提高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都有了明显提高,以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特权思想和观念有了较大转变,执法方式也有了明显改观,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和亮证执法已成为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工作准则。三是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通过改变以往“我管理、你服从”的行政执法模式,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简单、粗鲁、滥施处罚和不文明执法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得以不断增强,在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从根本上得以扭转,行政执法机关在群众中的形象得以不断改善。四是拓展了群众监督行政执法的途径。通过实行持证执法制度和开展行风评议等一系列活动,方便了群众监督,增强了行政执法透明度。把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置于人大、政协以及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加上行政机关内部自上而下的层级监督,有效防止了行政权力的滥用,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正确行使权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已普遍认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法定程序,初步形成了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必须公开透明和程序与实体并重的执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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