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开展深化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近日,白银市委认真学习贯彻曹建明检察长会宁调研讲话精神,在听取白银市检察院党组对曹建明检察长会宁调研讲话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后,对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全面做好法治白银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并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深化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指出,2015年,白银市委安排在全市开展了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全市执法司法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难题,一些部门和单位重视程度不高、工作措施不力、查摆问题不全面、整改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等行为仍有发生。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去年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在全市开展深化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充分认识这次活动对于增强执法司法能力、提高执法司法水平的重要性以及对加快白银依法治市进程的重要意义,深入抓好执法司法保障机制的落实和健全,着力在“六个规范”上下功夫,即在规范监督制约,防止执法司法随意性上下功夫;在规范主体资格,严格执法司法责任上下功夫;在规范案件质量评查,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在规范执法司法公开,增进透明度上下功夫;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文明执法上下功夫;在规范刑事证据收集,提高执法能力上下功夫。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切实解决问题。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重点围绕执法司法行为规范、质效管理、作风建设、督查监督、责任查究以及防止、发现、纠正冤假错案等环节和涉法涉诉信访,切实解决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规违法办案、执法不文明,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和违法干预办案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是明确方法步骤,认真组织实施。这次深化专项整治活动从3月份开始,至年底结束,具体分为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建章立制、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在学习教育阶段,各县区、各部门要在3月上旬召开动员会,进行专门部署。要专题分析规范化建设面临的形势,找准本地本部门、本系统深化活动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在查摆问题阶段,要认真组织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行动,狠抓弱项,全力查找难点短板。针对排摸和梳理出的不规范行为,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公开评议,深刻剖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在建章立制阶段,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从执法工作最基础的环节和最基本的要求抓起,对执法活动中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归纳梳理,对人员管理、岗位职责、执法程序、监督制约等方面逐项进行规范,确保各项铁规禁令落地生根。在检查验收阶段,各督查考核组要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日常督察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验收,对整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县区和部门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县区和部门单位要适时跟踪督促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全市深化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和三个督查考核组,全面负责整个深化专项整治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抓落实,督促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方案,明确分工,靠实责任,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加强统筹协调。要求把深化专项整治活动与“双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认真查摆突出问题,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强化问责实效。活动开展中,对发现的执法办案人员违法违纪线索,要立查立办;对有章不循、不按法律规定执法办案,出现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和责令改正,并记入执法档案;对多次发生不规范问题的,要调离执法司法岗位;对“边整边犯”、屡教不改的,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倒查相关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舆论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开展深化专项整治活动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同时,要加大对不规范突出问题的纠错和曝光力度,重点选择因执法办案不规范而导致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特别是冤假错案,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