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在政法机关全面部署开展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19.06.2015  15:09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会宁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政法干警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近日,白银市委下发《关于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下称《意见》),决定从今年5月至年底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明确了目标任务。《意见》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主线,以解决执法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主要着眼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不文明”、“有案不立、立而不查、查而不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着力纠正思想观念、执法司法行为、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文明执法、规范公正司法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执法司法理念进一步转变、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进一步严密、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的目标。
      二是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原则。《意见》要求,全市政法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要坚持以严格执行法律为基础。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要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关键。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政法工作机制、执法行为、司法裁量上的不完善、不规范、不公正,以执法司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要坚持以保障合法权益为根本。把群众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作为评判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以及专项整改到位与否的重要标准,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和有效维护,让人民群众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明确了整治重点和范围。《意见》指出,政法机关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重点围绕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信访等环节,突出整治个别干警特权思想严重、作风霸道的问题;整治办案过程中收集证据马虎,事实认定不清,执法不文明的问题;整治办案不负责任,法律文书制作粗糙,说理不透、释法不明的问题;整治非法插手经济纠纷,超期、超范围查封、扣押款物不返还,以及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的问题;整治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拖案不审,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不作为”问题;整治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干预办案,利用执法司法权获取个人好处的问题;整治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整治弄虚作假、违规办案、越权办案,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挪用、占用被扣押物品和财产的问题。
      四是明确了整治程序和方法。《意见》要求,专项整治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分四个阶段进行。“学习教育、查找问题”阶段,坚持开门评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深入查找、认真梳理出本部门作风“不严不实”、执法司法行为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方案”阶段,要根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项要求的具体特点,认真分析,深挖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要严格按照时序进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从执法司法工作最基础的环节和最基本的要求抓起,做好工作机制的修订、完善,建立起有利于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公正的长效机制。“检查验收、总结完善”阶段,要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认真分析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对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通报批评,并跟踪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