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改落实推进会精神

01.12.2015  16:47

      近日,酒泉市院召开院党组(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改落实推进会精神,并对全市检察机关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昱程主持。
        会议全面传达学习了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改落实推进会精神以及省院对整改落实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全院干警的思想,研究部署继续深入查摆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蒋昱程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把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红线贯彻整个专项整治工作始终。二是查摆、整改问题要对号入座,做到见人见事见案件。三是敢于“亮丑”,勇于“扩大”整改范畴,坚决彻查彻改。四要狠抓业务建设,把规范司法与业务实践相结合。
      蒋昱程指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在整改,只揪不改,或抱着“旁观者”的态度都是与专项整治活动的主旨相悖的,要坚持以“八项禁令”为标准,结合“三严三实”和“两个责任”的要求,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敢于对自身违纪违法问题“亮剑”,重拳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蒋昱程强调,专项整治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问题找得准不准、查摆深不深、整改到不到位。不仅要对查找出的问题研究具体的整改方案,真正把每一个不规范的问题改彻底,而且要进一步针对制度缺失和漏洞,健全司法办案各项规程和制度,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牢牢守住纪律底线,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把检察权运行的制度笼子扎得更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