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志强检察长亲临省院“规范办”调研指导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18.05.2015  19:05

      为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5月12日,路志强检察长亲临省院“规范办”进行调研指导。路志强检察长就学习领会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在甘肃调研时的讲话和陈连福专职委员在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暨纪检监察机构参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对“规范办”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并围绕“如何扎实有效开展对照检查阶段工作”与“规范办”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路志强检察长在认真听取“规范办”同志发言后,就如何做好对照检查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一是以部门和条线为主体,深入查摆问题。路志强检察长强调,对照检查阶段,,要以部门为单位,以条线为主体,深入查找不规范司法问题,重点对照已有的制度规范查,对照已经办理的案件、事项查,对照上级领导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查。要坚持“关起门来”深入查,深入基层调研查,“敞开大门”广泛查,确保问题查全、查深、查准、查实、查透。各部门、各条线要对2013年以来查办的每起案件进行全面自查,通过一案一案地查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排摸,切实做到全覆盖、全检查、不遗漏。要紧扣问题多发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对2013年以来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及处理情况,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情况,“同步录音录像”情况等,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在各级院进行深入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省院“规范办”要组织力量进行抽样检查,防止隐瞒问题。
      二是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各部门、各条线对查找出的问题,要进行汇总梳理,列出详细具体的问题清单,逐一分析问题成因,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按时报省院“规范办”汇总后编制“整改任务书”下发整改落实。“规范办”对整改任务实行“销账”制度,完成一个“清零”一个,动态跟踪、督促落实。各部门、各条线要在深入调研、全面梳理、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建立、修订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并以条线为单位进行汇编,提交研究后,印制《规范司法行为手册》,下发市、县院参照执行,不断增强制度规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落实定点联系责任,强化督促检查。上级院领导干部要加强与包挂地区和联系院的联系,密切关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深入基层进行督促指导,及时掌握进度、及时评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解决。联系工作情况和检查验收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报 “规范办”,由“规范办”梳理汇总后,定期向院党组进行专题汇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反馈,动态跟踪、限期整改落实。
        四是加大问责力度,狠抓反面典型。纪检监察机构要把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专项检务督察范围,抓好专项督察和专项巡视工作,采取明察暗访、专案督办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以及故意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坚决严肃追究责任,抓出一批反面典型,发挥警示作用,形成“不敢犯”的震慑力。
      五是实行通报制度,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各市级院每半月要向省院“规范办”报送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省院“规范办”以文字和图表形式梳理汇总后,按月上报高检院并在全省检察系统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要在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创先争优”活动,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事迹,要进行表彰奖励,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力争推出一批有特色、有亮点,过得硬、叫得响的先进典型。
            路志强检察长还对“规范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