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紧急通知
甘农机计发〔2014〕105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农业、农牧、农林)局(委),省农垦事业办及相关农场:
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推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操作方式,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但仍有少数基层农机部门责任心不强,补贴政策实施监管不到位、落实不规范,个别县区擅自扩大省级财政资金累加补贴范围,一些经销企业违规违纪,损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农机补贴“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农机部门要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农财两部《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和省农牧厅、省财政厅《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各市州要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加强农机补贴责任书落实情况的监督,对于责任不清、发生问题的地方,要采取约谈、通报批评、行政问责、扣减甚至暂停拨付下年度补贴资金等惩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要认真学习国家、省上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相关纪律要求和操作规定,在执行工作纪律、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做到按办法办事,按规定操作,按纪律执行。绝不允许违背程序、违反纪律,绝不允许随意歪曲、擅自变更,坚决杜绝以本地区情况特殊为名,在贯彻执行政策和管理制度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自律。市州农机部门要认真做好县区“先购后补”试点方案审核、机具补贴额核查等,指导县级农机部门严把补贴对象购机申请材料审核关,严控可累加补贴机具的资金使用关,务必做到资料齐全、购机身份真实、补贴信息准确、省级补贴额输入合规。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购机,要认真核验购机人的身份及购机明细,合理确定办理补贴机具品目和数量。各市州要对缩小补贴范围、突出补贴重点、敞开补贴品目、优先补贴对象、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或资金的上限等事项高度重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补贴机具核实制度。市州农机主管部门要对县区报备的缩小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开展“先购后补”试点方案重要事项进行认真审核,主要审核是否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是否存在与国家和省方案有出入的问题等;县级农机部门要遵循操作程序认真细致地录入购机农户信息,防止人为错误发生。要严格执行补贴机具核实制度,在补贴资金兑付前完成机具核实。要对输入的购机信息进行审核,特别是使用省级资金的,要严格按相关机具补贴标准执行,认真核对补贴金额。省级补贴资金仅限于对保护性耕作技术所需免耕播种机、马铃薯(种植、中耕、收获)机具、玉米联合收割机等三类机具的累加补贴,其他机具不得使用省级资金进行累加补贴。对经销商输入的购机信息进行严格核实,发现图片模糊不清或者做假上报(PS铭牌、人机合影,铭牌照片信息与实际产品不符等),要立即终止补贴程序并将问题及时上报省局。同时,倡导各地在程序规范、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简化程序,便民利民。
四、严格落实市场动态监管要求。市州农机主管部门要把握好简政放权和严格管理的关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基层规范实施政策。要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机经销市场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各地要结合实际,对畜牧加工设备、旋耕整地设备、微滴灌设备、小型简易仓储设备等群众投诉较多的产品,合理确定补贴对象和补贴数量,严格执行省上相关规定和标准。加强对补贴产品市场价格的动态监管,对价格异常导致补贴额过高的情况要及时反馈,对违反政策搞虚假宣传欺骗购机者或以小充大、拆解搭配销售等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对经销企业出具发票不及时、上传虚假信息等行为,要严加监管,绝不姑息。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