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严禁在中秋节、教师节和国庆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的通知

29.08.2014  12:08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厅直属各单位:

8月26日,甘肃省纪委召开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中秋节、教师节和国庆节“三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节日风清气正,以抓节风带动政风行风转变。现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的纪律规定

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烟酒茶等各种节礼;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三是严禁单位借节日之机违规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四是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五是严禁违规举办所谓“升学宴、谢师宴”等宴请活动;六是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及相关拜访活动;七是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中秋节、教师节和国庆节期间是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各单位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把抓好“三节”期间刹风正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旗帜鲜明、真抓真管,主动承担起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用狠劲、出实招、出新招,保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变通、不打折、不走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执纪监督和问责

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防止用公款送节礼、制止收送礼金等行为作为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要加强监督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既严肃追究本单位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又严肃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各种“四风”问题,切实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快查严处“三节”期间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形成廉洁过节好风气。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