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规定合同工临时工不得单独执法

27.05.2014  17:33

  中新网兰州6月6日电 (记者 丁思)记者6日从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发通知称,要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行政执法机关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只能从事与行政执法有关的辅助工作,不得单独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为深入推进甘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继续打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攻坚战,甘肃官方近日下发通知,对2013年该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安排。

  该通知要求,要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对自身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面自查,用制度和机制来规范执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对违法执法的责任人,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该调离的调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该通知称,要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做好本地区、本系统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工作,不得擅自变更行政执法主体,超越法定权限确定执法主体。

  其次,要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以该省第四轮持证执法活动为契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同时,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将行政执法有关信息,通过政府和部门的门户网站、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及时公开。

  该通知还称,要强化行政处罚裁量细化工作。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采取建立规则、完善程序、细化标准等方式,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条件、运用范围、裁决幅度、实施种类等予以合理的量化和分解,制定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细则;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继续深化梳理执法依据、编制权力清单的工作。

  该通知还要求,要规范执法案卷评查管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资料整理入卷,归档保存。(完)

(原标题:甘肃规范基层行政执法 合同工临时工不得单独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