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需要更多公众参与

20.08.2015  04:03

    近日,我省向各界征集“十三五”规划意见和建议,提出“为做好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反映人民意愿,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我省向社会各界征集“十三五”规划意见和建议。”此举是推动公众参与的积极举措。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那么,怎么去爱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答案也许五花八门——每个市民会从自己不同的角度去切入。最大限度的参与她的成长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表达困惑与期望……这种种情绪的通畅表达,会让生活在城市里的每个人一步一步的、不知不觉的关心她,爱护她。这种表达的最有效方式,就是公共参与。

    公众参与是公众通过直接以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互动的方式决定公共事务的过程。从理论上来说,公众参与作为一种制度化的公众参与民主制度,应当是指公共权力在进行立法、制定公共政策、决定公共事务或进行公共治理时,由公共权力机构通过开放的途径从公众和利害相关的个人或组织获取信息,听取意见,并通过反馈互动对公共决策和治理行为产生影响的各种行为。

    我们的城市正在以飞快的速度成长、变化,经济的发展让人眼花缭乱。但在社会建设方面,尤其城市治理模式的转变,还有很长的道路需要摸索前进。探索的步伐和成效,取决于管理者的智慧与魄力。无论公开征集的设计方案还是公共事务的规划建议,鼓励和推动市民参与公共事务的事例,我们都希望其渗透到更多、更深入的层面。

    一项公共决策,既有明确的目标设定,又有征求民意的程序,并且得到大多数市民的拥护,这样的决策才会彰显耐力与韧性。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就必须改变城市治理中传统的自上而下的思维模式,提倡合理范围内的自下而上思维模式,鼓励公民参与、企业、非政府组织参与、非营利组织参与等社会多角色参与的理念,这种开放的互动过程对于城市发展的良性推动必不可少,因为,这是吸纳公民需求的体现。

    而要实现公众参与,必须建立长效治理机制。要逐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程序,政府往往在决策后的立项阶段和公示阶段,通过宣传、公示等途径,让公众了解到政府的某个项目的实施方案。但是,在项目的立项前和项目实施的反馈阶段,公众一般没有参与其中,更是毫无利益表达和监督权,参与面窄,被有效采纳的就更少了。知情权是公众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前提和基础。要给予公众广泛的知情权,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信息公开。这是政府转变管理职能的重要的手段,同时也是市民参与的基本前提,如果信息公开受限,那么共同参与就容易成了走过场。此外,要使公众参与真正发展,必须从法律上解决公众参与政府决策和治理过程中的制度问题,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年检、评估等制度,促进其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