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稽查执法局运用遥感监测技术辅助城乡规划督察 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效能

03.08.2015  18:16
      我省于2014年启动了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采取“一事一授权、一地一反馈”的方式,查阅资料结合现场调查,对省人民政府批准城市总体规划的11个地级城市和4个县级城市的城乡规划工作进行了全面巡视督察,明确各级城市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履职的责任,增强城乡规划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并对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及规划管理部门的人员由省纪委监察厅进行了党纪和行政问责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根据省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2015年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省政府督查室、省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开展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对工作基础薄弱、规划执行不力和2014年督察发现问题较多、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城市重点进行督察。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督察工作的效能,2015年运用遥感监测手段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加大对城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规划督察工作实现科学化、精细化、高效化。目前已完成了对一个城市的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