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规5月起施行:“养老钱”再添安全保障

29.04.2016  17:40

  中国兰州网4月29日消息 社会保障基金新规保障“养老钱”安全,国家进一步整顿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线上线下销售商品将纳入统一质量监管,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剑指“霸王条款”……在即将到来的5月,一批与你我息息相关的新规开始施行,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有序。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有规可依“养老钱”再添安全保障

  5月1日起,《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将正式施行。

  不同于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和调剂。

  在保值增值方面,条例明确了基金的投资范围、种类和比例,合理配置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在保证安全性的原则上坚持收益性和长期性,努力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更好缓解未来年轻人赡养老年人的巨大压力。

  在控制风险方面,条例要求,要完善基金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制定基金的资产配置计划、确定重大投资项目时,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并集体讨论决定;在管理运营的各个环节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评估、监测和应对,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让基金守住安全“红线”。

  在强化监管方面,条例规定,不仅要对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还要加强对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的监督,同时通过网站、报纸每年向社会公布基金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给老百姓服下“定心丸”。

   整顿“双非”再出新招介绍组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最高罚3万元

  5月1日起,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修订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开始施行。

  与修订前相比,新规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加大了整治力度。

  根据新规,符合法定生育条件,除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有严重缺陷,继续妊娠可能严重危机孕妇生命健康,法律法规规定或医学上认为确有必要终止妊娠的情形之外,均不得实施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新规建立了部门配合、共同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机制,将禁止“两非”工作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建立了涵盖相关医疗广告、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监管制度以及有奖举报制度等。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特别明确了组织、介绍实施“两非”行为的法律责任,违规行为最高将受到3万元罚款。规定指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