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要求:高校要加强对所属独立学院的监管

02.09.2016  15:07

8月31日,甘肃省教育厅召开民办高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独立院校和民办高职秋季开学工作。会上对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办学提出了相关要求。省教育厅再次强调,甘肃省内5所独立学院必须自觉接受母体学校的领导,母体学校必须履行对各自独立学院的监管责任。

按照会议要求,省属民办院校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长和校长必须分设,学校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省内5所独立学院必须自觉接受母体学校的领导;母体学校必须履行对各自独立学院的监管责任。独立学院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招生宣传和广告备案,要加强对民办院校招生工作的管理;省内各独立学院和民办高职要严格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收费制度。


信息来源:西部商报   郭涛   熊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