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法办通知要求集中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活动

28.05.2014  20:04

  记者4月21日从司法部法制宣传司获悉,为了做好4月26日第1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全国普法办近日下发通知要求,4月21日至27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各地要集中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培育识产权文化,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法治观念。要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培训课程,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作为法律进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等相关人员的知识产权实务辅导,提高依法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要把集中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充分运用普法广场、法治公园、普法长廊等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办知识产权法制宣传专栏、专版和专题节目,指导各级普法网站、政府官网、普法微博等开展知识产权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广泛传播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据悉,宣传周期间,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在中国普法网开设知识产权法制宣传专栏,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开展专题宣传。(席锋宇)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