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要求进一步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13.01.2015  11:43

近日,省工商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系统上下联动,统筹部署,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做好清查整治投资类公司非法集资工作。

通知要求,要明确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属地化监管责任,即按照“分级登记、属地监管”的原则,成立清查整治投资类公司非法集资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实行月巡查制度,管段干部每月对两类企业的巡查不少于一次,并详细记录在案备查。要突出清查重点,逐户深入企业摸底排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实行分类指导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通知强调,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制度,认真做好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工作,通过日常监管、群众举报、媒体披露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收集信息,并甄别处理,发现两类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要快速介入调查,切实加强监管和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投资类公司要全面实施“三牌上墙公示”制度,即工商部门的警示提示牌、企业的经营项目牌和收费标准牌这“三牌”,必须在店堂醒目位置上墙公布。其中后两个牌子要求企业自行公示,明确告诉群众除银行、证券公司等正规金融企业可以发售理财产品外,投资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一律不得吸收存储、放贷、非法集资,以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要通过深入企业逐户摸底调查,宣传法律法规,要求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强化企业自律。

通知强调,要对登记事项严格监管,一旦发现有超范围经营、虚假违法广告等非法活动或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监管工作,依法吊销一批投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对无从查找、无处联系的企业要予以公告并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在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要积极会同城市执法、出版管理等部门加强对印刷品广告的监管,一旦发现非法集资广告,要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