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计委要求: 市州卫生计生委要成立中医科
28.01.2016 09:34
本文来源: 新华
原标题:省卫计委要求: 市州卫生计生委要成立中医科
省卫生计生委1月27日发布的《2016年甘肃省中医药工作要点》明确,市州卫生计生委要成立中医科,有条件的市州要成立中医药管理局或在卫生计生委加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县级卫生计生委(局)设置中医股(室),强化中医药管理工作。
《要点》要求,市级区域原则上设置1个市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县级区域设置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民族地区优先设立民族医院。各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中医药服务。在西医科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每个医务人员至少掌握15项中医适宜技术和6项食疗保健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加挂中西医结合医院牌子,享受中医医院同等待遇。(记者武永明)
( 编辑:宋燕)本文来源: 新华
28.01.2016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