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

10.02.2015  19:29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2015年春节、元宵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旅游安全形势,深刻汲取上海外滩踩踏事件及类似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针对旅游工作的特点,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于公开举办的旅游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要严格审批报备制度。对于在旅游景区内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要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要督促相关企业制定“两节”期间应急预案,特别是旅游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重点旅游景区、高星级旅游饭店要有防踩踏、消防等专项预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人群密集场所联合开展防踩踏、消防等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通知》要求加强旅游安全检查。要督促相关旅游景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旅游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住宿、旅游景区、旅游购物、旅游娱乐场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检查;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包车的安全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旅游餐饮的安全检查;质检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旅游观光车、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包机、空中游览、旅游专列的安全检查。各地要组织旅游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安全督查检查,确保旅游安全隐患得到排查和治理。

  《通知》还要求强化旅游、外交、公安、交通运输、质量监督、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气象、体育、教育、安全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救援,进一步提升旅游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