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省建设厅纪检组要求“五一”端午期间做到“七个严禁”

16.05.2017  15:4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报送五一端午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情况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五一端午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派驻省建设厅纪检组发出通知,要求监督单位做到“七个严禁”,为监督单位党员干部提前打好廉洁过节“预防针”。

通知要求,要强化纪律,严格遵守“七个严禁”,即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严禁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实际行动树新风、扬正气,守纪律、讲规矩。

通知强调,要强化警示。落实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周报制度,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要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