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式民主无法遏制腐败(深度观察)

23.07.2014  10:16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肃贪法庭6月底判处前宪法法院首席法官阿克尔终身监禁,这是该法庭自2003年成立以来最重的量刑,被称为“历史性的宣判”。

  2013年10月肃贪委员会对阿克尔提起诉讼,指控其在任职期间收受地方领导人巨额贿赂,对地方选举施加影响,贪污赃款达578亿印尼盾(1美元约合1.2万印尼盾)。此外,阿克尔还涉嫌在担任首席法官及国会议员期间洗钱1800亿印尼盾。

  由于牵涉案件众多,阿克尔腐败案的判决听证会足足持续8个小时。肃贪委员会副主席班邦称,这一判决有力震慑了腐败官员,对印尼反腐有深远的积极意义。

  印尼政坛腐败现象猖獗,仅2013年4月以来,便有上游油气机构主席受贿、中小企业部长之子在采购招标中舞弊、宗教部长挪用公款等一系列贪腐案件浮出水面。在“透明国际”组织发布的2013年全球清廉指数报告中,印尼在参与调查的177个国家和地区中位列第114,属于“严重腐败”国家。

  印尼作家、政治分析师卡西姆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苏哈托长达32年的军政府统治中,高度集中的权力结构导致官商勾结,裙带关系盛行,是国家陷入贪污腐败泥沼的根源;1998年印尼进入改革时代,按照西方标准建立多党制,启动地方分权进程,但由于缺乏有力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民主化未能遏制腐败滋生。

  “地方领导人手握重权,企业、组织、个人办理事务往往要送上‘好处费’打通关节,让我们难堪的是,民主为腐败开了方便之门”, 卡西姆说。

  “印尼腐败观察”组织研究员爱默尔森对本报记者表示,腐败问题已经成为印尼社会痼疾,从政界高官到普通公务员,从街头交警到学校教师都存在腐败行为。爱默尔森警告,尽管印尼经济在过去数年中稳步发展,成为投资者青睐的新兴市场,但若不痛下决心切除腐败毒瘤,将对国家发展产生难以预估的负面影响。

  印尼政府2003年成立的肃贪委员会,属于独立机构,主要调查有贪腐嫌疑的政府高官和执法人员,有权指挥警方和检察机关查办案件,不需申请庭令便可获取情报、充公嫌犯资产、禁止嫌犯出境等。肃贪委员会先后查处涉及执政党主席、部长、议员等在内的100余宗大案,赢得国内民众广泛支持。在刚刚结束的总统大选中,候选人均将反腐问题作为政策重点来吸引选民。企业员工布迪告诉本报记者,“谁能出重拳解决腐败问题,我们就把票投给谁。

  政治分析师尤纳尔塔认为,反腐工作需要多管齐下,肃贪委员会只能打击一定范围内的官员腐败,如果不推动思想变革,不论谁执政,贪腐问题都将屡禁不绝,因此还应在民众中加强教育宣传,使反腐肃贪成为社会共识。

  (本报雅加达7月2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