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09.03.2016  07:41

    【据新华社西安3月8日电】记者8日从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获悉,昨日,新城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制发西安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新城区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西安市民张女士的丈夫黄某沾染赌博恶习,且脾气暴躁,经常无端殴打、谩骂、恐吓张女士。忍无可忍的张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3月7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黄某对张女士实施殴打、谩骂、恐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黄某骚扰、跟踪、接触张女士及其子女等近亲属;黄某不得进张女士的住所。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3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为遭受家暴的受害人提供有力保护。3月4日,陕西省旬邑县依照查明的事实,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陕西省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