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区:落实主体责任突出“六大环节”

25.06.2014  18:56

    西固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放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在“六大环节”上下功夫,推进党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了党委“既挂帅又出征”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行动指南。在实践中,西固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与经济发展不矛盾,而是更加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此,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看成是我们党委份内的事,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步落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全区经济社会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在强化组织领导方面,区委统揽全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专门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等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在落实方面,西固区委把狠抓作风建设当做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着力突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促进了全区干部作风转变和服务环境优化。制定出台了改进作风“16条”和严肃纪律“24条”规定,下发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关于强化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的通知》等文件,对改进作风严肃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格通报曝光。2013年以来至今,全区查处违反作风规定的问题32起102人。党的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     

    在把好选人用人关方面,西固区加大干部考核评价中德和廉的权重,严格实行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党风廉政“一票否决”,着力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充分运用正激励与负激励强有力地手段,切实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推动全区中心工作全面有效落实。去年,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干部议题8次,共调整提拔交流干部387名,其中提拔干部261名,交流干部126人。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一个整体。西固区委始终坚持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同时,大力支持和推动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查办案件。截至5月底,共受理信访举报110件,初核案件线索8件,立案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在检查考核工作中,着力在实、准、效上下功夫。对落实情况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对评为优秀的单位和部门通报表彰,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提出整改要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近期省委王三运书记、市委虞海燕书记讲话精神,西固区委、区政府班子认为,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必须要突出“六大环节”。

    一是突出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领导责任、教育责任,管理责任,检查考核责任,示范责任等五个方面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切实强化主体意识,从“要我抓”到“我要抓”、“要抓好”,把管事与管人、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到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盘考虑、协调推进。二是突出党委主要领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这个关键。各级党委主要领导要发挥好带头、带领、带动作用,既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要求,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摒弃特权思想,带头解决“四风”问题,防微杜渐、洁身自好,顶得住歪风,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守得住底线;又要守土有责,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抓班子,从严带队伍,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三是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载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强化责任分解,又要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四是突出选人用人这个重点,要在健全识人选人机制、完善干部交流机制、建立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建立干部监督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真正选拔出德才兼备优秀干部。五是突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个根本,确保权力运行有度、行使有序、监督有力。六是突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这个保证。各级党委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监督观。充分认识到监督是关心与爱护,接受监督是基本执政素质,是政治文明的体现。必须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坚决防止权力滥用。要从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高度,探索将“三转”工作纳入纪检体制改革及其配套措施之中,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为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履行监督职责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