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西固区:建立“四项机制”强化纪律审查
兰州市西固区聚焦主业主责,探索建立了“四项机制”,进一步强化了纪律审查,正风反腐形成有力震慑。1至5月,初核违纪线索27件,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4件,同比增长14.3%,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
—— 建立线索处置报告机制 。严格落实“审查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要求,建立违纪问题线索处置报告和纪律审查情况报告市纪委和区委书记留存制度。今年以来,共对上级交办18件、本级受理16件案件线索的处置情况按要求及时予以报告。
—— 建立协同联合办案机制 。与公安、检察、法院、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机关分别建立了案件线索相互移送办法,对违纪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及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进一步明确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治理行动和巡视、巡查工作中发现线索的移送规定,从源头上夯实查办案件纪律审查工作基础。今年以来,党风政风监督移送线索4件,巡视移送线索4件,区纪委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线索6件。
—— 建立异地交叉办案机制 。实行异地交叉办案机制,按照“地域相近、力量互补、经济便捷”的原则,重新调整9个部门综合派出纪工委,成立2个乡镇、街道综合派出纪工委,做到对象不固定,一次一授权,实行交叉办案。同时,建立了由14名办案人员组成的“办案人才库”,根据案情需要,在异地办案中,按照异地交叉、任职回避的原则,随机抽调办案人员。
—— 建立安全文明办案机制 。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区纪委常委会对纪律审查工作负总责,将办案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案件主办人、办案人员责任。建立以调查“个人信息、交往人员、近期异常活动、证据链条、个性特征、健康状况”等内容为重点的“六个必查”机制,围绕线索管理、初核、谈话、移交等环节进行风险排查,通过拓展案件信息收集,做实初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