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区将启动中小学教师交流
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西固区的中小学生也许会在校园里碰到很“新老师”,这缘于西固区教育局即将实施的《西固区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西固区将进行教师交流,区内超编学校的教师向缺编学校交流,城乡学校对口交流。交流将推动该区义务教育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均衡发展。
由超编学校中小学向缺编学校补充师资
根据实施方案,西固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形式包括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交流和城乡学校对口交流两种。其中,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交流条件为:在同一学校任教满6年;年龄男50岁、女45岁以下的中小学教师。
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交流办法是,由超编学校按预先确定的交流教师限额选出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报教育局人事科,由人事科根据缺编学校的用人需求,拿出调配预案。超编学校教师交流应办理调动手续,其编制、人事关系及工资转入所交流学校。
城区学校选派专职教师扶助乡村薄弱学科
城乡对口交流条件是,在同一学校任教满6年且年龄男50岁、女45岁以下的中小学教师。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暂)不纳入教师交流范围:已有2所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超过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城区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但在现学校已连续任职满15年的应纳入交流。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但延长时间一般至多不得超过2年。
城乡学校对口交流办法是:农村学校根据薄弱学科提出岗位需求,城区学校选派专职教师统配到相应的农村学校;接受城区学校教师的农村学校,选派符合交流条件的同学科教师到相对应的城区学校交流学习。交流时间原则上为3年。交流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其编制、人事关系及工资保留在派出学校,农村学校交流到城区学校的老师在交流期内不享受农村教师交通补贴及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老师在交流期间享受农村教师交通补贴及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交流教师考核不合格不得评先及晋升职称
按照实施要求,各单位选派交流教师时,既要考虑本校教师队伍专业结构、年龄结构、班主任配备等具体问题,还应考虑交流人员的食宿行等实际困难和身体状况。有实际困难和身体有病的教师原则上暂不安排交流;一经派出交流的教师,未经本级教育行政部门许可,中途不得撤回或更换。各学校要加强对交流人员的管理,对于无正当理由,未认真履行交流职责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胜任交流工作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得参与各种评优选先活动,不得晋升高一级技术职称。
信息来源:兰州晚报 王巧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