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为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装上“安全气囊”
22.04.2015 14:59
本文来源: 新华
中国陇南网讯(通讯员 余军 吴谦)近日,西和县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为农村金融改革“三权”抵押贷款工作装上了“安全气囊”。
《指导意见》以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农村发展为最终目标,明确规定在依法受理各类“三权”抵押贷款纠纷案件时,要切实加强“三权”抵押贷款纠纷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在不改变所有权性质、用途且所有权人自愿的前提下,对承包方依法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确认抵押合同效力,并督促各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依法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指导意见》还规定,依法保护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的“三权”抵押贷款业务,支持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体系,建立了“调解优先”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依法制裁农村土地流转中侵害农民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指导意见》的出台,不但将司法保障与金融业务创新衔接起来,通过司法裁判作用支持担保方式创新,依法认可银行抵押权效力,为“三权”抵押贷款工作装上了“安全气囊”,而且有效了实现农民产权融资功能,为促进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2014年西和县积极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工作,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在何坝镇成立了全省首家为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乡镇级农村物权抵押贷款交易中心,全年累计发放“三权”抵押贷款1.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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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2015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