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裸官”既要挤水分更要敢公布

07.08.2014  17:20

  新京报记者梳理各省份行动方案发现,至7月底,各省份“裸官”摸底调查基本结束。各省份组织、纪检等部门,已基本掌握了本省的“裸官”数量。而调岗则最快要待本月底才能到位。初步排查发现了多少名裸官?对于新京报记者的追问,福建等十余省市均回应“具体数据不便透露”。“裸官”对于各地而言,依旧是一个敏感问题。(8月6日《新京报》)

  自中组下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之后,全国各省迅速拿出了“裸官”排查“时间表”和“路线图”。反应之迅速,令人惊喜。对于哪些人应该填写“报告表”,各省的做法也是空前一致:都将排查的覆盖面,定位在囊括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即所有“吃财政饭”的人员。也就是说,如果幼儿园教师在编,也要上报配偶、子女的国籍。这种“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之“大手笔”,实在令人难懂。

  何为裸官?是指其配偶或子女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官员。重点在“”字。事实证明,“裸官”和贪官之间有相互转化关系,“裸官”更易变成贪官,贪官喜欢做“裸官”。因此“裸官”常常被称为外逃贪官的“预备队”。但是,裸官作为特定阶层,毕竟是少部分人,哪些应在排查范围,应该明确,而不是像人口普查那样撒大网。普通办事员或者幼儿老师,非官无权,连成为贪官的基本条件都没有,又如何能成为贪官预备队?尤其在当下,跨国夫妻比比皆是。如果涉外婚姻状况也要接受组织审查、登记,这就是赤裸裸的权力之手干预私权领域。不自知反而以法之名,这是将民主法治社会往回逼退。

  有必要将中组部文件仔细研读一番。该文件对“裸官”任职岗位的“负面清单”十分明确,规定“裸官”不得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岗位”、“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正职领导人员”等5类岗位任职。显然,办事员或者教师,并不在其列。生硬地拉进来,实在没有任何依据。如果组织人事部门还要跟这些不是“裸官”的“裸师”逐一“个人谈话”,让其在“接回家人”和“接受调岗”之间,作出“二选一”选择,真是大滑稽。对“裸师”莫须有打击不说,不惜行政成本梳理普通人家的社会关系,真是闲得“蛋疼”。

  一个细节不得不提。就是裸官登记已于7月底全部结束。按道理说,接下来进入公布名单、调岗环节就是顺利成章的事。然而很失望,我们等来的是各地无一例外的集体沉默。沉默只能意味着其中有难言之隐,或许真“可能遇到了一些特殊案例”使得数据不得不“加密”。这一方面让充满期待的公众悲哀,另一方面,也不得不疑窦丛生:扩大排查裸官范围的真是意图,是不是想通过“海选”数据稀释有意放跑某些“裸官”呢?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说过:摸清“裸官”数量是“裸官”治理的“必要条件”。那么,在排查裸官时,不仅要防止“移花接木”的滥竽充数,更要防止真正的裸官成为漏网之鱼。对“裸官”不姑息不放任,早查严整治,负面影响和损失自然会少一些。既然名单已出笼,那就要排除阻力,大胆公布,请百姓用眼睛审视监督,拿双手挤掉水分,依规定走好裸官处理程序,同时,尽快从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上破“裸官”监管之难题,别让人们一次次地经历过山车般的熬煎。

  文/晴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