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数量不该成为“不能说的秘密”

07.08.2014  12:28

   作者:凌国华

  日前,中央巡视组指出“厅处级领导干部‘裸官’较多”的福建省,正在全面清理“裸官”。据新京报记者了解,像福建一样起底“科级及以下干部”的首次全国性“裸官”大排查,正在各省份展开。记者梳理各省份行动方案发现,至7月底,各省份“裸官”摸底调查基本结束。初步排查发现了多少名裸官?对于新京报记者的追问,福建等十余省市均回应“具体数据不便透露”。“裸官”对于各地而言,依旧是一个敏感问题。(新京报,8月6日)

  “裸官”无疑是公共治理模式粗放的表征。对“裸官”进行摸底排查,自然是提升公共治理质量、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举措。相对于令人震惊的“大老虎”而言,“裸官”似乎算不上什么大问题。但“裸官”在销蚀公共治理质量、瓦解公共部门公信力方面,还是具有相当能量的。虽然“裸官”并非必定是贪官,贪官也未必一定是“裸官”,但从见诸媒体的官员贪墨丑闻来看,相当数量的贪官同时具有“裸官”身份。正如学者所言,“裸官”和贪官之间有相互转化关系,“裸官”更容易变成贪官,贪官往往会选择做“裸官”,“裸官”俨然成为外逃贪官的“预备队”。

  “裸官”问题是当下公共治理领域在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明显漏洞。试想,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官员自己在国内做“公仆”,如此“公仆”公众怎么会放心呢?对于那些重要、敏感工作岗位来讲,说“裸官”是定时炸弹毫不夸张:在面对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重大抉择面前,“裸官”是否会影响治理者的意志?是否会影响公共决策的科学性,降低政策执行的效能?是否会对公共利益和公众福祉造成损失?这些担心想来并非多余。

  提升现代公共治理能力,构建现代公共治理体系,需要治理机制和治理者之间的完美契合。机制需要具体的治理者的支撑,治理者则需要机制的组织联缀。对于中国庞大的公共治理体系而言,一个个具体的治理者正是治理网络上的节点。每个节点的完整、有效是治理网络正常发挥效能的基本前提。而“裸官”恰恰是公共治理网络中的“漏洞”,这漏洞貌似微不足道,对整个体系网络却有着巨大的影响。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在离治理能力现代化尚有不小距离的当下治理体系中,“裸官”正是长堤上的蚁穴。

  公众对“裸官”一直深恶痛绝。摸底排查“裸官”是顺应民心之举,更应成为公共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契机。或许出于某种难以言说的顾虑,对于“裸官”数量大多数地方回应“具体数据不便透露”,这无疑更增加了公众的好奇心,甚至还会引起一些过度揣测和联想。“裸官”数量成为“不能说的秘密”,或许正是当下公共治理领域尴尬现状的流露:一方面认识到当下公共治理存在诸多短板,且致力于推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另一方面对当下公共治理存在问题之芜杂也有些无所措手足,担心公众对这些问题尚未具备应有的心理承受能力。这种尴尬情状无疑也映射出当下公共治理各方在认知方面尚未达至有机契合。

  “裸官”数量不该成为“不能说的秘密”。从公共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来讲,“裸官”数量有必要尽快“脱敏”,就像“裸官”问题当初脱敏一样。摸底排查出的“裸官”数量,不论是作为公共治理领域优化配置人力资源的举措,还是作为更高层面的补齐公共治理短板、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组合拳之一,从维护公共利益和增进公共福祉的终极目标来讲,都不该是“不能言说的秘密”。别怕公众“过敏”,不要低估公众心理承受能力,他们对“裸官”数量的特殊兴趣和超凡承受力,在法治公正和公民精神的洗礼下,无疑也将转化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大推力。(凌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