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体婚纱照”是一次无底线的低俗营销

04.12.2014  18:37

   作者:堂吉伟德

  近日,网络上传出一组大尺度的“裸体婚纱”照片,拍摄地点在张家界5A级景区。照片中情侣赤身裸体,新娘着头纱,在景区奇峰飞瀑、绝壁栈道、深山古寺、宝峰神女等景点前与丈夫旁若无人地尽情“秀恩爱”。“裸体婚纱”照引起了网友疯转和热议。 据了解,拍摄“裸体婚纱”照片缘自景区面向全球推出的一项策划活动。(12月3日《华商报》)

  相信对于普通人来说,在大庭广众之下拍摄一组裸体“婚照”,这种毁三观的行径,不知需要多大的勇气。所以即便再有个性与创意者,似乎也并没有迈出这关键一步,并恪守着社会道德的底线与法律的红线。因为从道德上来讲,露之过度便是俗,有违公序良俗,违背了道德的基本规范;从法律的层面来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按照相应的司法解释,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公共场所故意赤身裸体,情节恶劣的。这里的“裸露身体”,不仅包括赤裸全身,也包括比较常见的赤裸下身或者暴露阴私部位,或者女性赤裸上身等情形。

  虽然法律规定,构成本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然而拍摄“裸体婚纱”的推广策划,通过网络这个平台,早已放大成公共事件。虽然达到了发起者的用意和初衷,但也带来了最恶劣的影响和示范效应。假若这一行为不得到制止的话,那么类似的行为就可能花样翻新,相同的创意就会成为三俗的比拼。从“叫春的城市”到“我靠重庆”,再到各种“车展成肉展”的低俗化,“裸体婚纱照”大有互相比贱之势,并成为无底线营销法的极致。

  手法上的低俗,既暴露出创意上的苍白,也折射出取向上的低级。一个景区推出的全球策划活动,没有跳出“色诱”的窠臼,足以证明这种现象的严重程度,已然形成了惯性维和路径依赖,并因之出现了方向性偏差。对于这样的低俗化营销,不能单纯从宣传和艺术的角度去评判,更应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去审视,既要给予道德性纠偏,又要给予法律性矫正,实行双管齐下才能肃风正纪,让日益褪化的衣服重新穿上,让暴露的肉体被重新裹住,以此消解功利、低俗的营销依赖,让“裸体婚纱”转化为对内涵、文学、艺术本身的追求,靠人无我有的创意出位。

  俗的表象是功利和浮躁,本质上还是规则失灵形成的恶果。故而,重拾规则刚性才能治理三俗之风,一方面要做好事前审置和行业自律,比如刚刚结束的广州市车展,主办机构在活动开始之前就发出倡议,要求各参展单位杜绝着装过度暴露,杜绝趣味低俗和行为举止暧昧不雅的表演。记者发现,以往车展上的裸露现象在本届广州车展媒体日并未出现,那些“薄纱遮臀”装现在均由旗袍或其他含有中国元素服装和长裙取代。另一方面要做好事中的干预和事后的惩治。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相关法律,对过分暴露、有意无意上演“走光戏”,或者“裸体婚纱照” 等低俗营销,应及时叫停并给予处罚,如此才能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低俗之患才能最终达到根治。(堂吉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