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离职

25.01.2016  08:50

    女性在怀孕期,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开除员工。然而,刚刚怀了二胎的李女士却被所在单位要求“主动辞职”。如今,李女士仍然坚持上班,却处处被刁难,明显感觉到主管和同事对她的态度大为不同,上级已经不再给她分配新的工作任务,主管仍时不时地催促她主动辞职。

    有媒体称,“二胎”可能会成为部分求职女性的“隐形门槛”。不久前通过的人口计生法修正案也规定,无论是生育第一个孩子,还是第二个孩子,均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可是问题来了”,会不会加剧企业的“性别歧视”?会不会加剧女性就业的难度?这些社会问题都有必要未雨绸缪,否则,即便有法律与政策上的“可以获得”,而企业也未必“乐意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