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7家医院被确定为重特大疾病救助定点医院

19.01.2016  13:17

  1月18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全省17家医院被确定为2016年度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省级定点医院。同时,我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从26种调整扩大到50种,并提高救助标准。

  据了解,2015年12月,省民政厅经与省卫计、人社等部门衔接,在兰州市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基础上,参考新农合重大疾病省级定点医院,结合2015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等因素,最终确定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

  医院、甘肃省中医院、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甘肃武警医院、甘肃省肿瘤医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兰州中医脑病康复医院、解放军第一医院、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以及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安宁分院共计17家医院为2016年度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省级定点医院。为全面落实“1+17”精准扶贫方案,我省还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从26种调整扩大到50种,并提高救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