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饮用水水源地近3万亩

20.03.2017  15:13

        “甘肃省被确认为公益诉讼试点以来,检察机关围绕试点工作范围,以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研究部署了‘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进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做客正义网、新浪网联合推出的“2017全国两会系列访谈”,就甘肃省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谈了自己的看法。
        甘肃省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水资源的保护对于其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甘肃省检察院对前期试点的案件进行梳理后,决定选取河流保护作为试点工作的切入点,部署开展“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分动员部署、摸排线索、集中办案和总结推广四个阶段。”路志强介绍说,专项行动重点监督水务、环保、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不依法或违法履行职责,造成河流生态环境受损的行为,保护范围涵盖了全省范围内所有的河流和湖泊。专项行动由甘肃省检察院统一部署,甘肃省三级检察院共同组织实施。
        为什么将专项行动扩展到全省的检察机关?路志强解释说,主要是出于三点考量。
        一方面,非试点检察机关发现的符合提起公益诉讼条件的案件,可以交由试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解决了管辖上的问题。另一方面,虽然甘肃省检察院指定了试点地区,但不代表非试点地区就没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案件线索。
          “截至2016年底,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发现河流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4件,履行诉前程序15件,也实际证明了这一点。”路志强说道。
        同时,路志强表示,作为司法改革中重要的一项,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需要动员全省检察机关的力量来共同做好,这有利于形成全省检察机关抓试点工作“一盘棋”的局面。
        截至2016年底,甘肃省共摸排河流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0件,履行诉前程序42件,提起公益诉讼11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饮用水水源地面积 29204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05.9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24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