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装鱼“早产”百年生产日期竟然是2106年 看错了?

27.01.2016  10:06

    原标题:这条袋装鱼来自2106“早产”近百年 昨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商铺售卖的袋装鱼生产日期竟是2106年

  2016年猴年春节降至,为保卫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昨日,《西部商报》联合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推出“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年关特别行动。活动首日,针对年货市场火热的现象,本报联合兰州市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和城关区食品药品稽查局,对南山路的龙呈华泰农副水产品交易中心和焦家湾的甘肃肉食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年货市场食品状况总体良好,但有个别食品商家无法提供商品的索证索票,不能说明其来源,个别商品无生产日期等,对此,执法人员要求立即整改。

  现场检查

  袋装鱼2106年产的

  蓝莓生产日期反着印

  昨日,本报联合兰州市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和城关区食品药品稽查局,对龙呈华泰农副水产品交易中心和甘肃肉食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检查。

  在龙呈华泰农副水产品交易中心,记者看到:一楼主要是鱼、虾等一些水产品,市民们在摊位前驻足挑选鱼、虾。在一家名叫汇鑫的水产品批发店,执法人员对袋装虾仁、鱼进行检查,在查看袋装鱼的标签时,执法人员意外发现,鱼的生产日期竟然是2106年,这让所有在场人员都很惊讶:该鱼“早产”近百年。对此,批发店负责人给出的答复是看错了,不可能。后经仔细查看一番发现:的确是2106年,称可能是在喷印日期时把顺序弄错了。对此,执法人员要求把该产品依法下架,不得销售。在二楼的一家小食品店,执法人员对货架上的蓝莓进行检查时发现:生产日期是反着印的,不仔细看,是很难得知蓝莓是何时生产的,对此,执法人员要求店面负责人提供蓝莓的索证索票时,对方也不能提供,最后,执法人员要求立即整改。

  上午11时30分,执法人员对位于焦家湾的甘肃肉食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检查。记者看到:摊位上摆放的待售食品琳琅满目,由于是露天摆放没有防尘设施,外包装袋上是一层灰。执法人员对摊位逐个检查,发现大部分食品外包装上有标识标签,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都很醒目,但对个别食品进行抽检,要求商贩提供食品的索证索票时,商家却不能现场提供。为此,执法人员要求商家予以整改。同时,还对市场负责方提出要求:必须加强市场上食品安全的监管和严格把关,在市场上展销的食品必须有生产日期、保质期,有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必须能追溯到食品的来源,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不得流入市场在市场上销售,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行动部署

  专项行动

  商超集贸市场是重点

  无法出具凭证

  一律视为问题食品现场制售食品

  证件不全一律下架

  201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全区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市场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昨日,兰州市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2016年春节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节前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食品批发市场、各类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和社区肉菜市场及集贸市场为重点,进行逐户排查,依法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强化日常巡查,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义务,及时检查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确保上市食品安全;集中执法力量以消费量大以及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组织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着重查处打击制假售假、销售“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所销售的食品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登记制度,“倒查”达到可追溯的要求。

  无法出具凭证

  一律视为问题食品

  食品经营者无法出具《食品购销凭证》(电子一票通),一律视为问题食品,下架退市整改,督促食品经营者使用甘肃省食品安全电子管理系统;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按储存条件要求储存的食品、冷冻冷藏设备运转不正常存放的低温食品、常温下放置的低温食品一律视为问题食品,先行下架封存、暂停销售,由经营者对其进行重新送检合格后上市销售;散装食品管理不规范的,一律视为问题食品;凡防蝇防尘设施设备不齐全、标识标签不规范的散装食品,一律视为问题食品,下架退市。凡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生产经营“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山寨”食品和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数量较少的可就地销毁,数量多的集中销毁。

  现场制售食品

  证件不全一律下架

  重点检查场所是否整洁卫生,食品摆放有序,操作流程是否规范;经营从业人员是否佩戴健康证,制作、销售食品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经营现场制售和散装食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明示散装食品标识签、合格证,并按规定内容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存条件、保质期限等内容;散装食品是否具备防尘、防蝇、防鼠、防污染等贮存管理措施;是否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是否销售过期、变质腐败、“三无”食品等问题;对发现的经营不规范、卫生条件差、来源不明、索证索票不齐全的现场制售食品特别是熟食肉制品要一律下架、依法处理。

  特别

  提醒

  如果你在消费过程中发现以下行为:餐饮具没有消毒;菜未清洗干净或未清洗;操作间环境卫生差;食品中有异物;在置办年货过程中发现有过期、变质食品;或者在你的身边有未办理相关资质而从事食品加工生产的非法加工点、无证餐饮等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931-8119000或登录西部商报新闻网(www.xbsb.com.cn)、关注西部商报新浪、腾讯微博、关注西部商报微信公众平台(xbsb01)进行投诉举报,也可拨打食药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届时,本报将联合食药部门,根据市民的投诉举报,对违法违规的食品生产加工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贴心服务

  市民买年货

  应注意这5个细节

  春节期间,人们都忙着大包小包的购物,消费者也比平日放松警惕。在购买食品类年货时要注意什么呢?本报邀请兰州市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汪军科长进行解答。汪科长说,在购买食品时应注意以下5个细节:

  一是选购时优先选择在正规商店和超市购买,并应选购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卫生情况,不要在路边小摊小贩处购买散装食品,因这些散装食品的安全卫生无任何保障。

  二是选购时要注意查看产品的标签标识,同时检查包装是否有破损。要注意查看包装上是否标有食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净含量等内容。购买时应特别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选择保质期内的产品。《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2013年1月1日起预包装食品在标签上还应该标有营养成分表等强制标示内容,不妨留意一下。

  三是不要选择颜色过于艳丽的散装和裸装食品。海产品干货、干果、蜜饯等散装和裸装食品是许多人喜欢的节日食品,这些食品对储存和销售条件要求较高,消费者在选购散装食品时,要选择新鲜质好、色泽自然、体形完整、无霉点和生虫的食品。

  四是购买进口食品要留心。应注意尽量到声誉较好、经营较规范的大型商场、超市选购,并仔细检查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或中文说明书及防伪标识。

  五是谨慎网购食品。消费者要选择信誉度高的卖家,注意查看实物图片,并确认食品图片是否是实拍。收货时查看其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记者 甘菊萍)

( 编辑:宋燕)